秦书八体

2019-06-19 1,138 0 举报/投诉

秦书八体

    春秋、战国长达数百年的分裂割据和争霸战争,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同时也使诸侯国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文化差异,文字的差异也十分明显。这种文字差异阻碍了诸侯国相互之间的文化交流,也不利于统一国家的巩固。因此,秦朝统一之后,消除全国各地区间的文字差异被提上了日程。
    公元前220年,秦始皇采纳垂相李斯的建议,在全国实行已经在社会广泛流行。除了小篆和隶书,秦代还保留使用着统一之前秦国所使用的“大篆”,以及刻符、虫书、摹印、署书和殳书等,即所谓“秦书八体”。东汉著名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

        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
    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
    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类。自尔
    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
    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
    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所谓“大篆”是指秦、汉间人所见的较古的秦系文字,或是较接近这个系统的文字,但并不能包括一切的古文字。传说为周宣王太史所书的《史籀篇》中的文字只是这种古文字的很小一部分,类似于后来的童蒙课本《千字文》,所以《汉书·艺文志》认为《史籀篇》是周代史官教学童之书。秦代大篆书体的使用情况今天我们已无法搞清楚。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中还保留了一部分据说是《史籀篇》中的大篆,数量不过几百个。由于这些大篆的书写已经被许慎改为小篆写法,所以除了其基本结构的差别外,其点画的原来面貌已经不可尽知,但从今天考古发现的东周、战国秦系金文和石刻文字中可以窥见其大致面貌。
    秦代的小篆,《汉书·艺文志》称之为“秦篆”。由于有不少秦代刻石、权量铭文等实物的存在而使我们得以窥其原貌。《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等小篆标准字书所收文字的数量大约是3300字,实际上当时现实生活中所使用的篆字应该远远不止这些,因为仅商代甲骨文的单个字就已经超过了5000个,而秦代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交往远较商代发达,文字的用途也更加广泛。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所收录的小篆数量有9353个,其中的大部分应当是秦代就已经有的篆字。
      “刻符”是一个含义比较广泛的概念。唐兰先生曾经说:“我们要懂得什么是刻符,应该注意这一个‘刻’字,现在所见到的六国晚年的符节,如上虞罗氏(振玉)旧藏的辟大夫信节跟我藏的将军信节,以及马符、熊符、鹰符等,还有楚国的王命传,都是刻的,都是真正的刻符。秦兵器很多是刻铭的,也应属于这一类。”“这种文字因是刀刻的,不能宛转如意,所以跟篆书很不同。”(唐兰《中国文字学》.第13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6月版)除了唐兰先生所列举的马符、熊符和鹰符之类,最著名的还有兵符等,为大家所熟知,如著名的新邦虎符。
    “虫书”是篆书的一种特殊变体,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装饰和美观,增加一些书写的变化,书写用途有播信和兵器、青铜器装饰等。早在春秋时期,富于强烈装饰性的鸟虫书就大量出现。战国以后,文字的装饰风气更加盛行,因而鸟虫书一类图案文字更加繁荣。春秋、战国时期的鸟虫书主要用于兵器和青铜器上,到汉代则延伸到了瓦当和印文之中。许慎《说文解字叙》说:“鸟虫书,所以书蟠信也。”直到汉代,社会上还有许多工写鸟篆的人。
“摹印”就是玺印文字。“摹”即摹画。《说文》:

  “摹,规也。”《汉书·高帝纪》“规摹弘远矣”注引邓展日:“若画工规幕物之摹。”又引韦昭曰:“正员(圆)之器曰规。摹者,如画工未施采时募之矣。”因此。所谓“幕印”,指就印的大小、文字的多少、笔画的繁简、位置的疏密等,用规摹的方法画出来。战国以后,玺印开始流行,并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的玺印实物。玺印用途的特殊性和形状的特殊性要求其所刻划使用的文字必须增加变化,随形敷形,不拘一格,其文字的使用也以篆书为主。玺印文字的主要原则是追求美观典雅,并具备一定的私密性。从考古实物来看,战国到汉代的摹印文字变化不大。在一些随意的场合,汉代的摹印字体甚至加人了隶书笔势,以增加其古拙之气。美化点画的进一步发展,就是生造出一些形式,使点画更加繁杂,回转排叠的点画结构因此出现。到新莽时期,幕印又被称为缪篆。摹印文字因为非常实用,所以直到今天我们还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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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书八体(2)

 

      “署书”是指书函题签和官署的匾额题名。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木部》中说:“检者,书署也。凡一切封检题字皆曰署。”又册部云:“扁者,署也。”汉代学者刘熙在《释名》中说:“检,禁也,禁闭诸物使不得开露也。书文书检日署。署,予也,题所予者官号也。”《急就篇》中有“简札检署椠牍家”的句子,唐代学者颜师古注释说:“检之言禁也。肖木施于木上,所以禁闭之,所不得辄开露也。署谓题书其检上也。”颜师古的注释将署书的用途说得非常清楚。段玉裁还在《说文解字注》的“帖”**释说:“木为之谓之检,帛为之则谓之帖。皆谓为题,今人所谓签也。”甘肃地区所发现的汉代木简之上还保存着当时检署制度的基本形式。后世也依然将题名叫“押署”。
    除了用于封禁的检署“署书”,还有一种情形也叫“署书”。《说文》:“扁,署也。从户、册。户册者,署门户之文也。”这种书体用来书写官署的扁额,高悬于上,实际上与书函上的检署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是外在表现形式不同。这种“署书”就是后来的扁额之书,体制更大,也需要更高的书法水平。
    关于殳书,萧子良《古今篆隶文体》说:“殳书者,伯氏之职。古者文既书妨,武亦书殳。”是说既然文官在易上写字,则武官也应在受上书写文字。徐铉《说文系传》:“殳体八触,随其势而书之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认为:“言殳以包凡兵器题识,不必专谓受。汉之刚卯,亦受书之类。”语义比较含混。所谓“刚卯”是一种古人随身携带的用于辟邪的器物,上面书写辟邪的文辞。汉代人类似的辟邪言语还有很多,而刚卯的形制如此之小,即使可以书写下如此多的文字,也必然十分细小。既然是普通百姓都可以佩戴的饰物,自然有约定俗成的书写方式。事实上,古代的受是一种木制的礼仪兵器,并非用于实战。正因为它具有典重的礼仪性质,才受到古人的格外重视。《诗经·伯兮》:“伯也执受,为王前驱。”毛注:“受长丈二而无刃。”受为天子诸侯仪仗所用,制度精美。因为与古代帝王政治发生关系,因此受便有了特殊的政治意义,也才会被列入“八体”之中。(以上内容见丛文俊《中国书法史·秦汉卷》中的有关论述)
    对于隶书的产生,前人有多种传说。《汉书·艺文志》在所谓“秦篆下”说:

        是时始造隶书夹,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易,施
    之于徒隶也。

    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

        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戍
    役,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趁约易,而古文由此
    绝类。

    西晋学者卫恒在《四体书势》中也说:

        秦既用篆,奏事繁多,长字难成,即令隶人佐
    书,曰隶字,汉因行之,独符印皇播信题舟用篆。隶
    书者,篆之捷也。

    文字书写的由繁到简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从上一章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班固、许慎和卫恒等人有关隶书起源的说法有其合理的一面。书写繁难的篆书随着社会事务的增加必然要走上简易之途。另外,隶书的产生也反映了周代贵族礼乐文化教育向平民的普及.春秋以前,中国文化主要掌握在上层贵族的手中,社会事务也相对简易。战国以后,出身较为低微的下层士人成为中下层官吏和文字使用的中坚力量,加上社会的长期动荡导致社会事务大量增加,文字的书写也日渐草率。战国各诸侯国文字书写的草率正是隶书发展的先导。出于便捷简易的需要,篆书原先四平八稳的体势被打破了,因为隶书最初的使用者是社会下层官吏,为上层所瞧不起,所以才会被称为“隶书”。经过战国晚期的酝酿,到秦朝末年,政局大坏,“刑峻网密,官书繁冗,战攻并作,军书交驰,羽檄横飞。”(汉·赵壹《非草书》)篆书显然不能适应当时的社会需要,隶书因此而迅速普及并取代篆书成为正式的书体。到汉代,隶书的地位得到彻底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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