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慎的文字书契观

2019-06-19 1,019 0 举报/投诉

许慎的文字书契观

    许慎(约58一约147)字叔重,汝南召郡(今河南郾城)人,所著《说文解字》是中国第一部专门研究文字学的著作,讲的是文字创造之理,实际也关系到书法创造之理。其所揭示的美学思想,与整个民族的哲学意识有着深刻的联系,是研究中国古代书法美学思想的重要资料。
    《说文解字》序,首先讲文字的起源和书法的道理说:

        古者厄栖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现鸟兽之文与地之
    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而
    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领,见鸟兽蹄远之迹,知分理
    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人,万品以察,盖取诸夹。夹扬于王庭,言文
    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也。
        仓领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
    字者,言竿乳而浸多也。
        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封于泰山者
    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
    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桔
    拙,‘旧”、“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
    “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宜,以见指伪,“武”、“信”是也;五
    曰转注,转注者,见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
    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许慎说文字的创造在八卦的创造之后,文字创造之前会有结绳记事的阶段,以及文字由黄帝的史官仓领创造等,未必符合史实。但是他对汉字创造和书法基本原理的理解,却是十分深刻的,确实反映了先民最早的文化—美学意识。八卦以“一”、“一两交即两种线型代表天地阴阳(乾、坤),以阴阳两丈的不同组合代表天地万物的组合变化。这看来抽象的、不是天地间任何物象再现的两种线型,却不是随意创造,而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高度抽象的结果。因为无论是从人自身还是从万物,都不可能见到这样纯粹的形式,它只能是人自身和万事万物统观的抽象。宇宙万物可以存在多种运动形式,但它


阴阳统一。它们不断变化,这种变化是有规律的。天象如此,地法如此,人的伦理关系如此。因此治理天下,管理国家也要“法天则地”。文字创造,在根本原理上也只能是如此。它实际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以客观自然的一定形象为造象的基础;二是把它变成整体上统一的、完整的形式,才能真正表音表意,具有反映语言的作用。比如一个字的笔画结构要匀称,有稳定的形式感。这些取象、造型意识何以产生?一句话,都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结果。造字如此,作书亦如此。到今天,人们接受了前人的“无往不复,无垂不缩”的方法,运笔讲求提按疾涩等等,这是万象存在运动之理的反映,长期以来,已化为心理定势。人们在不断的书写行为和各种载体的书写效果中摸索、体验,找到了这种与自然同理的形式,而后总结为运笔方法。许慎重复了《易传》中这一段很重要的话,不是盲目的抄袭,而是道理确在其中。如果没有多层次的“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不仅不能创造文字形象,而且也不会有书法美的追求。只不过不能将这两句话作简单化、庸俗化的理解。正确地把握这一点,一切书道、书理、法度都是可以理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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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慎的文字书契观(2)

 
 

    人对宇宙万象“观象”、“观法”,不是自然现象的科学考察,不是“王天下”、“作八卦”、“造书契”的仿生,而是宇宙万象存在、运动之道、之理、之法、之度,给人形成的形体结构意识、心理、感悟。而后,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宇宙万殊存在之道、之理、之法,思考社会之道、之理、之法、之度,用作文字书法创造之道、之理、之法、之度。
    宇宙万殊之道、之理、之法、之度是多层次的,人们对它的感悟、领略、运用也是多层次的。它可以表现在形式结构上,也可以表现在资质内涵上、风格气象上。人们对它的运用,有非自觉而自然流露的方面,如气格、神彩;有自觉寻求的方面,如运笔、结体、行款、结构等。文字书法形象的创造,从本质上说,是人们对宇宙万殊多层次、多方面感悟通过文字书写形式的物态化。
    人们对文字的创造,首先受“鸟兽蹄选之迹”的启示。这简单的形迹,能使人区分不同的事物,能使人知道不同的线条组构可以表事表意,而后选用这点画形式,初造书契。这说明没有这些形迹,人不仅无以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不可能想到T线形结构文字,来表事表意,将语言变成直观形式。人在象形上要“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但这是远远不够的。人若不从自身、从万物抽象出一些根本道、理、法、度、形、式,不可能有形式感,也不可能给文字以匀称整齐、平衡对称、多样统一的形式,更不用说进行型款的组织安排了。
    许慎对造字六法的总结,揭示了文字创造一个根本依据,也就是《老子》所说的“立象以尽意”的思想。“象形”,“随体洁拙”,要表示什么,就按对象画出它的形势来;“指事”,也是以象形为根据来指事的;“形声”,以形与声结合,一部分是记音符号,恐人记不住,另一部分留个形;“会意”,也还是以象形为基础,不过它多了一层事理性;“转注”、“假借”,无非是将人们已认识的象形字借用和引申其原意。
    汉字大都建立在象形基础之上创造的,即使到后来日益成为抽象符号,也仍具有某种生命意味的形象感,而与一般拼音字母组合的文字毫无共同之点。但是,即使是最象形的字,因线条的运用,形象的高度简约概括,它只具有“似而不是,不是而似”的意味,显然不同于绘画;而非完全象形的字,在借取象形这一步组成字体时,又运用了从诸现实形象体现的结构规律赋予其以不象形的形象。这样,就使每一个汉字都具有了俨若象形的体势。即使以后逐渐简化,变了字体,其形象、体势仍一直保留着,其形象、体势的审美心理也一直保留着,从而成为书法寻求生动的生命形象感的基础。
    许慎还提出“书者如也”的思想。这句话,在当时至少有这几层意思:一、按照现实形象,画一个俨如其本的“象”,“著于竹帛者谓之书”。二、书法结体的形式规律也“如”现实形象结构的规律。三、书家所要做的,就是要把“取诸身”、“取诸物”的外在形式、内在规律通过书法形式表现出来。许慎的《说文解字》,虽没有直接接触书法美学思想,但是它从造字的根本原理上,揭示了中国书法美学思想的基础。书法发展以后,人们继承和发展文字创造的基本思想,并由非自觉到自觉地变成书艺的审美追求。它还使人们不仅从书迹上看到了日益深化、日益丰富的形象意味,形成了书法的非象形的形象观,并从中看到了主体的工力、修养、情性、气格、风采,作为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的现实在审美意义上予以肯定,从而形成了传统的“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的书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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