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世南强调“解书意”求“冲和之美”

2019-06-19 934 0 举报/投诉

虞世南强调“解书意”求“冲和之美”

    虞世南(558-638)原也是南朝陈时书家,字伯施,越州余姚(今浙江余姚)人,人唐后,官至秘书监,封永兴县子,比欧阳询长一岁。书法亲承释智永的传授(智永自称是王羲之的七世孙),笔致圆润遒逸.潇散洒落,尚有六朝人余韵。他同时是一个很有理论思辨力的人。其在书学理论上的贡献,远远超过同时期的几位书家。可以说,他才真是有书学理论建树于唐初并影响于后世的第一个人物。其《笔髓论》七章,既有对历史书学状况和其时流行的真、行、草诸体技法的精要分析(如正书的“不疾不徐”,行书的“内悬外拓,环转纤结”,草书的“纵于狂野,不达笔意”等),更提出了以“冲和”为核心的精辟的美学见解,反映了他对书学美学原理的深邃的思考。
    在首章《叙体》中,他指出书法是文化的传播手段,文字是六《经》、六《艺》的传播工具,是政治文化发展的凭藉。随着时代和物质手段的发展变化,秦以前,已经历五次字体的变易,“然并不述用笔之妙”。这原因当然很多:首先是以前的甲骨、钟鼎及兵书、受书、权量文字,书迹虽以笔迹为基础,然其终极效果却由镌刻、铸造所决定。简牍、增帛上虽是毛笔的直接书写,用笔用墨有一定技术经验,大都私相授受,或秘而不宣,因而没有广泛流传,不能使用笔之妙昭示众人。“及乎蔡邕、张、索之辈,钟繇、卫、王之流,皆造意精微,自悟其旨也”,并非得到某要详实的传授。这几句话,反映出两个问题:一、他承认有“笔法神授”之说,认定笔法是通过实践自悟的。“用笔之妙”即书法创造之理,是客观存在于事物之中,是可以通过刻苦实践而“自悟其旨”的。二、书法直至此时,还是以尽精微为美的。
    <辨应》一章,继承了《笔阵图》中“纸者阵也,笔者刀矟也……”一套说法,有人说《笔阵图)、(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为唐人伪作。 如系唐人伪作,当会继承成书于唐初的虞世南书论的观点,然虞世南“心为君”、“手为辅”、“力为任使”、“管为将帅”的观点,显然比所称王羲之撰《题卫夫人<笔阵图>后》那种所谓“纸者阵、笔者刀稍,墨者鍪甲、水砚城池,心意将军、本领副将,结构谋略、飏笔吉凶、出人号令、屈折杀戮”的比赋要贴切,岂有先见虞文后造王论而较虞论混杂烦乱,能代传、能见重于世者?对于(笔阵图》和《题<笔阵图>后》二文,不排斥唐人又有自己在传抄中的“丰富”、“发展”、擅改,但很难说是唐人无根无据杜撰,而不是已有前人传抄的基础。因为如果没有“笔阵”为人所共知,虞世南也不会无端作《辨应》并以君主、辅臣、将帅、士卒、城池为比喻,而且十分明确地讲出其所以这样比喻的原因。比之题《题<笔阵图>后》科学得多了:

        心为君,妙用无穷,故为君也;
        手为辅,承命竭股肤之用故也;
        力为任使,纤毫不挠,尺寸有余故也;
        管为将帅,处运用之道,执生杀之权,虚心纳物,守节藏锋故也;
        毫为士卒,随管任使,迹不凝滞故也;
        字为城池,大不虚,小不孤故也。
 
    《辨应》是一个总体论。正是从总体论的观点考察认识书法现象,他对法度也具有从书意的总体要求出发的辨证思考,而不像智果、欧阳询把一些结字方法绝对化:

        夫未解书意者,一点一画皆求象本,乃转自取拙,岂成书邪?太缓则无筋,
    太急则无骨,横毫侧管则钝慢而肉多,竖管直锋则干枯而露骨。
                                                                  (《指意》)

    如何用笔,他的认识与欧阳询不同,他强调防一个“太”字,不是笼统地缓、急不得,而是太缓、太急不得。太缓、太急,则过,过犹不及,所以是病了。
 

 
 

虞世南强调“解书意”求“冲和之美”(2)

 
 

    其高明处还不止此,尽管提出了些一般规律,但事情没有那么绝对。他认识到:

        终其悟也,粗而能锐,粗而能壮,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
                                                                  ((指意》)

    这就和欧阳询的重重清规、处处戒律,大大不相同了。但是书家到哪里去悟这个道理?怎样悟得这个道理?为什么悟得这个道理以后,“细而能壮,粗而能锐”?
    《契妙》一章是《笔髓论》的中心部分、精华部分,他全面回答了这个别人不曾想到、也难以回答的问题:

        然则字虽有质,迹本无为,票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达性通变,其常
    不主。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
    也。字形者,如目之视也。为目有止限,由执字体既有质滞,为目所视远近不
    同,如水在方圆,岂由乎水?且笔妙喻水,方圆喻字,所视则同,远近则异,故
    明执字体也。字有态度,心之辅也;心悟非心,合于妙也。且如铸铜为镜,明非
    匠者之明;假笔转心,妙非毫端之妙,必在澄心运思至微妙之间,神应思彻。又
    同鼓瑟纶音,妙响随意而生;握管使锋,逸态逐毫而应。学者,U悟于至道,则书
    契于无为,苟涉浮华,终懵于斯理也。

    太精彩了!这段话不仅解释文字创造和书法运笔结体的根本道理,而且解释人是怎样领会和掌握这些根本道理的。这是有书法史以来最有思想容量、最有认识深度的一篇书法美学原理论述,只可惜古文简约,又受体例限制,未能充分展示。这就需要我们细心理解它。
    “字虽有质”,运笔挥写而成一定的形质,但它不是某种确定的形质的反映。应该怎么去写,是难以作具体、细微的规定的。谁也不能规定一画该写多长,多粗,是枯,是润,写得像现实中什么美的形质,否则就不美了。书家也不能在书法创作中随时随刻提醒自己,要把一点一画写得像现实中某种美的体势。书之迹是“无为”的。但是,运笔结体,人们又觉得它“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远而望之,摧焉若阻岑崩崖;就而察之,一画不可移”,“纤微向背,毫发死生”,确实给人以形质严谨的审美感受。道理何在呢?他借《荀子》中欹器以为喻,说“其道同鲁庙之器,虚则欹,满则覆,中则正,正者冲和”。笔画运行,一动一静,都是根据宇宙自然阴阳统一的道理来的,书法之为书法是体会了宇宙万物所以成形的道理而赋予形式的。它表达主体的情性,依万物运动变化之理而运动变化,没有固定的形势。正因为这样,所以说,书法道理很玄妙,语言讲不清楚,不是拼力气就可以搬来的。运笔、结字中的许多技巧,要靠心灵去领悟,而不是凭直观可以见到、可以拿到的。其所以能以心灵领悟,因为它客观存在;其所以难凭直观把握,因为规律只存在于事物的内质,需要感受和经验的积淀。人可以通过不断实践在不知不觉中加深领悟学会运用它,但很难一下子说出规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就像人在实际生活中学会了语言,懂得怎样用语言表达思想感情,却无法随便说出语言构成的语法规律一样。人的直观只能认识一些现象问题,而且是很有限的。人看到了呈方呈圆的水,但这不是水的形状,而是盛器的形状。虞世南将笔下之妙比作水,将方圆之器喻作字,因为人们只有通过具体的字才能看到运笔结体之美。一个字写出来,有态有度,它是主体心灵的表现。通常讲“心悟”,其实并非主体的心能产生出道理来,而是主观心理对客观事理的从量到质的理解。正如同铸造铜为镜子,镜子之明并非匠人之明,而是物质本身固有这种属性为匠人所理解所运用。书写能表达思想感情,并非笔有什么奥妙,而是在于心灵主体下的使转。因此,必须“在澄心运思至微妙间,神应,思彻”,才有书意的产生,才有流之于笔端的“意”,“同鼓瑟纶音,妙响随意而生;握管使锋,逸态逐毫而应”。懂得这个道理,拿起笔来,不必有意作什么姿态,自合书契之妙。反之,从表面上讲表现什么这个美、那个美,说得天花乱坠,根本的作书之理反没有把握住。
    《契妙》提出了写心的观点。“心悟非心”,意思是说:不是心里会随意想出个什么道理来,而是以心去领悟自然之妙。解释一切书法现象,也要把握这个根本,否则终僧于斯理。他这段话,实际在批评以往许多书论,“浮华”其辞,未能从这一根本原理上揭示书法创造的契机,或只就事论事讲技法,而不知技法原理在哪里。
    可以说他不仅把书法当做生命来观照,来创造,而且把书法的创造,归结为主体的心神和志气。同时,又将人的心神和志气的形成放到感悟求知于自然万殊。“察阴阳”、“体万物”,而后有书写的动静和书体的构成,而后达性通变,不主故常。
    这些认识,把书法观念、书写行为、书法美学思想形成的奥秘,极其生动、深刻地揭示出来了。
 

虞世南强调“解书意”求“冲和之美”(3)


    他同意前人总结的在一般条件下执管用笔的方法、道理、效果,但他并不像前人那样就事论事,不知所以,把一般要求绝对化。这里他提出了两种重要的思想:一、“书意”。
二、对书意,要“解”要“悟”。什么是“书意”,他在这里没有阐述.但我们可以把从自蔡邕以来到此时为止的书论大致作些归纳。文字书写基于表意而立象,而所立之象乃是一种意味之象,若飞若动、若起若卧,有生命意味,是追求生命意味的形象。它的以点画结构的形式。长短、曲直、方正、大小等等,只求生动的形象意味,并无程式的具体规定。只要书家理解到这一根本,“横毫侧管”、’‘竖管直锋”,都不是绝不可用。“粗而能锐”、“细而能壮”,都不失为美的形象。形象之美与不美,不在粗细长短,而在以其形式表现出生动的“书意”。
    “书意”一词,既继承了自汉代以来“随意所适”的书学思想,将《周易》所称的“立象以尽意”的造字思想进一步化为书写原理,并将“意”的内涵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从而构成书法美学上一个专用词,促使书法自觉从技巧层次的美学追求向内涵深化。在实践上,为写意书法—狂草的诞生提供了创作方法上的启示。在书法上,为认识书法的内涵奠定了理论基础。
    基于“书意”的基本思想,虞世南在《释真》、《释行》、《释草》三章中,分别就三种体式,作了审美特征的分析。
    真体用笔的要领是:

        迟速虚实,若轮扁研轮,不疾不徐,得之于心,应之于手,口所不能言也。
        拂掠轻重,若浮云蔽于晴天;波撤匀截,若微风摇于碧海。气如奔马,亦如
    朵钩,轻重出于心,而妙用应乎手。
                                                              (《释真》)

    行体“略同于真”:

        至于顿挫盘礴,若猛兽之搏噬;进退钓距,若秋鹰之迅击,故皮腕抢毫,乃
    按锋而直引,其腕则内旋外拓,而环转纤结也。旋毫不绝,内转锋也。加以掉笔
    联毫,若石登玉瑕,自然之理。亦如长空游丝,容曳而来往;又如虫网络壁,劲
    而复虚。
                                                            ((释行》)

    草体则是:

        纵心奔放,覆腕转C悬管聚锋,柔毫外拓。··一起伏连卷,收揽吐纳。既
    如舞袖挥佛如萦纤,又若垂藤谬盘而燎绕。交旋转锋,亦如腾攘过树,逸科得
    水,轻兵追虏,烈火燎原,或体雄不可抑,或势逸而不可止,纵于狂逸,不违笔
    意也。
                                                              (《释草》)

    所有这些,看似讲得十分具体的书写方法,实际集中讲的是从总体上把握不同字体书写成形的特点。“得之于心,应之于手”,“契于天真、同于轮扁”。从主体说,不违心意。
从外化手段说,不远笔意。真书讲究的是纯熟、不疾不徐、动静随自然之度。行书略中于真,只是顿挫盤礴,进退钩矩有激动的力势,强化了动感,使锋逆转,讲求内旋外转的变化,以适应其形势,但也要来去自然。草书基本要点是纵心奔放,用笔起伏连卷,纵于狂逸又不违笔势。从书意上讲,从形质意味讲,比之卫恒集众议于一文的《四体书势》,就有个统一的观照和比较,因而能将不同字体的特征比较明确地揭示出来。
    这里介绍褚遂良的一个重要美学思想。褚遂良,字登善(596-658或659)杭州钱塘人,一说河南阳翟人,初唐四大家之一。未见有书论传世,元人苏霖辑前人论书精要成《书法钩言》,中有其论用笔一则:
        用笔当如印印泥,如锥画沙,使其锋藏,书乃沉着,当其用锋,常欲力透纸
    背。
    汉魏以来论书,常讲笔力,但何以为笔力说得很抽象。褚遂良第一次对书写线条的力感以现实之象作喻,从而有了书写线条力度要求的比较具体的表述。所以值得重视。
    “印印泥”,即在封泥上作印记,保证封泥的密封作用。印文无论阴阳,按于封泥上,即出现与印文凹凸相反的迹印,并显示出深厚度。褚遂良认为书法的点画,必须写出具有这种深厚的意味才有审美效果。
    “锥画沙”,即用锥画在平沙上留下一道切面如“V”字形的沟槽,中线最深,使整个线条显得厚实,沉着有力。
    而且这两种形象,都无因露锋而呈现的浮薄现象。所以褚遂良用此形容“力透纸背”的用笔效果。由于书写的工力是书写美的基本要求,所以这一形容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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