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你说的情况,房屋既已于1992年登记到弟弟的名下,如没有证据证明房屋属于共有财产,就表明该房屋所有权属于弟弟,是弟弟的个人财产。因此,哥哥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或分享拆迁利益。
2、但是,作为兄弟一场,应当多向好的地方想想,对于弟弟长期居住祖传的房子,哥哥多年没有异议,作为弟弟,心里应当有数的。碰到拆迁这种情况,弟弟应当主动与哥哥联系,给哥哥一点高兴事情就和解了。
房屋拆迁纠纷,我父亲能否争取应得的利益?
1、你父亲出资为你小叔修建房屋的事实。在这里,你父亲最多能主张是借款纠纷,但是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并且没有任何的借据,无法主张权利。
2、关于安置房屋和拆迁款的问题。你们家的安置房和拆迁款应分为五份即你爷爷,奶奶,小叔,婶子以及其女儿。你小叔,婶子即其女儿的部分你们无法去主张权利。唯一可行的为你爷爷和奶奶的份额。因为二老已经去世,其份额应作为遗产来进行主张。应有160平米和40万左右的现金。这里要再看你爷爷和奶奶的子女有多少,按人头来均分,即可算你父亲的应得部分。
----------------鉴于为提高答题者的积极性,望采纳本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