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诉讼时效,只是针对债权请求权的。如你所言,房产的继承权,是物权内容。物权无诉讼时效。所以诉讼时效上你不必担心。
根据《继承法》,如果你上诉要求继承,法院应当追加其他继承人为共同原告。他们不参加诉讼或者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放弃继承。也不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父母双亡,留下一套房子,房产继承过户,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人拒绝公证,如何通过法院处理房子问
1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就被继承人遗产分割形成一致意见,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不能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对于被继承人房产的居住使用是对遗产的分割没有影响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那理论上所有继承人平分房产。继承法中关于剥夺继承人继承权有四种情形,包括杀害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形严重,伪造毁损遗嘱情形严重的,如果没有这些情形,其他继承人不放弃继承也,那就都有分割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中关于多分少分有以下规定: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有符合上述情况的可以主张不平等分割,但像你说的依据长期居住主张归一人所有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