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不要轻易的认为:“父亲个人独有”的房子,独生子女就能完全继承。
单纯就题主描述,是给不出唯一结论的。这里会涉及到若干种情况,包括房产的真正产权属性、父母与祖辈的先后去世关系。
以下将这些情况分别罗列一下,随后再提出一些独生子女怎么继承的建议。
先说说房产的真正产权归属人们说了:我国不是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么?不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准么?都登记为父亲“单独所有”了,还有什么异议么?
这里有一个特殊因素: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内取得、并且没有证据表明是一方个人获取的,那么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登记谁的名字无关。
有哪些情况,可以说明完全属于父亲个人?这里罗列三种常见的情况供参考:
父亲婚前的房产。父母结婚之后,父亲用自己婚前的财产(例如婚前积蓄)购买的房产。父亲通过继承或者赠与、且指定由父亲个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房产。如果能完全确定房产属于父亲个人,那么后续涉及到的因素就是父亲与爷爷奶奶的去世先后关系;如果不属于父亲个人,还要再额外增加母亲与外公外婆去世时间的先后关系。
父辈与祖辈的先后去世关系,影响独生子女的继承问题独生子女继承父母财产,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转继承”问题。
我们举个例子:
如果父亲走在爷爷奶奶前头了,没有留下遗嘱,父亲还有兄弟姐妹。
这时候,爷爷奶奶有父亲遗产份额的继承权。
等到爷爷奶奶去世的时候,他们的子女,包括了父亲的兄弟姐妹、以及父亲的子女,均有法定继承权。
结果就意味着:父亲房产中的部分份额,经由爷爷奶奶,“转”到叔伯名下。独生子女不能完全继承父亲的遗产。
所以,如果题主作为独生子女,能够确定父母去世的时候,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均已过世;或者父母走在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前头,但是父母没有兄弟姐妹,那么,题主可以“安心”继承,不会产生“转”的问题。
独生子女如何继承?
我们知道,子女继承自己父母财产,要么是法定继承,要么是遗嘱继承。
1.先说说“遗嘱”有无必要。
假定父亲在世,那么是否有必要订立一份遗嘱呢?在两种情况下,没有必要订立遗嘱:
不存在上述所谈到的、可能发生“转继承”的条件。子女未婚、或者婚姻很稳定。2.法定继承。
假设父亲生前没有遗嘱、过世了。这时候,就只有法定继承一条路可走。
1.在没有人争产的情况下,独生子女可以通过“直接继承过户”、或者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途径来完成继承。
直接继承过户。指的是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省钱,节省一笔公证费用。但是,是否能够直接办理,要看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否办理。
公证继承。这是目前多数适用的方式。独生子女去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的手续,拿到《继承权公证书》,凭证这个公证书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2.万一有人争产,发生了“转继承”、没法协商的情况下,只能走诉讼途径。
法院会出具一个《法院判决书》,继承人再拿着这个判决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