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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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二)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三)旅客人数,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
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学些什么?
此专业要承担轨道交通新建线路的运营管理,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客运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等方面的知识,十一五期间,我国制定了大力扶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有关政策,近10年内轨道交通会有很大的发展,意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轨道交通作为公共交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迫切的需要一批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才,所以选了这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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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对这些东西稍微有些接触,不知道能不能给你一些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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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检查有骨折对工伤有没有影响
根据个人经验是不会发两次赔偿金,伤者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但是赔偿金是按两次伤残等级中高等级伤残标准支付工伤保险金。(各地可能政策不同,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建议拨打12333具体查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
第10条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36、第37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此,伤者应按照最高伤残级别的伤残标准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如果两次伤残等级鉴定相同,可以申请合并晋级。
根据GB/T 16180-2014
4.2晋级原则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
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
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
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或疾病史,即:单个或双器官(如双眼、四肢、肾脏)或系统损伤,本次鉴定时应检查本次伤情是否加重原有伤残,如若加重原有伤残,鉴定时按事实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若本次伤情轻于原有伤残,鉴定时则按本次伤情致残结局为依据。
对原有伤残的处理适用于初次或再次鉴定,复查鉴定不适用于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