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32万购买小产权房,原房主毁约退还32万本金,能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违约金吗?

2023-08-02 45 0 举报/投诉

你好!我认为,你不需要打官司讨要高达64万的违约金!

首先,祝贺你!你遇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房主,主动毁约,把32万的房款分文不少地退给你,前后不到一年时间。你应该炒几个菜,喝点小酒,好好庆贺一下。

小产权房由于土地性质存在着硬伤,是房子,但没有户权。小产权等于无产权。你花32万买的房子,没有产权,没有房本,就意味着房子不属于你。你虽然住在屋内,却连居住权都没有。

也许你会说,房东赶我走,我带着相关协议和付款凭证、收条等证据,去打官司,把房东告上法庭!

我告诉你,法院不会受理此案。原因很简单,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禁止小产权房的买卖。法有禁止不可为,你买入小产权房,惹出了麻烦,是打不了官司的,法院不会受理此案。

再看你所提出的问题,小产权房的房东把32万的房款分文不少地退给你,你惦记着双倍的违约金64万元?告诉你,没问。你诉状交上去,法院不会接你这个案子。你向律师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这起索赔案打不了官司,别费力气啦。

这个房主、房东毁约,应该是不懂小产权房,而且听说自己卖给你的房子涨价了,又不差钱,干脆把32万房款退给你。

此事到此为止,吃一堑,长一智吧。(雷传桃)

先拿回32万,再住进去!耍泼!谁更泼谁就赢了!就是不腾房!等他起诉你!

房屋买卖合同有欺骗行为,但房屋已过户怎么办?

起诉确认合同无效即可

夏晓东律师

离婚领域创作者

有时候,一辈子的奋斗都放在了一套房子上面,所以,在后方过程中,务必细心!

1、对欺诈行为的认定。从民法上来说,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或歪曲事实,使表意人陷入误解,违背真实意思而作的意思表示。构成欺诈应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出卖人有欺诈的行为;二是出卖人的欺诈行为与买受人陷入错误及其意思表示有因果关系;三是出卖人有制造假象、隐瞒真相的故意;四是实施欺诈之人为出卖人或者第三人。对于商品房买卖中欺诈行为的认定,目前学界和司法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欺诈系出卖人主观上故意欺骗买受人,但它是指从某一套商品房的整体而言,而不是指该套商品房的局部瑕疵,也不仅仅是“缺斤短两”的问题。比如《解释》第8条、第9条规定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解释》第14条第2款关于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应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的惩罚性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出卖人实施了某种欺骗行为,这种行为足以揭示出卖人的内心是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就构成欺诈。比如除《解释》中规定的五种情形和面积“缩水”外,像在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出卖人恶意隐瞒规划情况,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故意改变规划设计等,均应认定为欺诈。笔者更倾向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若只将《解释》第8条、第9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和第14条第2款作为惩罚性赔偿依据的话,容易使人产生认识上的混乱。笔者认为,出卖人的欺诈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以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某部分的不正当陈述,只要出卖人主观上构成故意隐瞒,恶意造假,就应认定为欺诈。

2、对欺诈行为的处理。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消法》第49条所规定的双倍赔偿条款,学理上又称惩罚性赔偿,是借鉴英美法等国家立法,从利益分配上补偿受害消费者,惩罚欺诈经营者,从而恢复市场交易秩序的公平和社会正义,是突破我国传统民法中合同赔偿责任只在于填补损失而不在于惩罚的重大突破。《解释》第8条、第9条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出卖人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五种情形;《解释》第14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原则。但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出卖人仅对其出卖房屋的某一方面作了故意虚假陈述,使得该商品房屋的质量出现部分瑕疵,对该部分的质量瑕疵应如何处理?现主要有二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若出卖人存在主观恶意,有欺诈行为,因《解释》没有涉及,也只能依照《解释》第13条处理。第二种观点认为,若不是出卖人的主观故意,或纯属违约行为,就应按照《解释》第13条的规定处理;若出卖人的该行为被认定为欺诈,就应适用惩罚性赔偿。因为商品房买卖反欺诈,双倍索赔是利器。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不应局限在《解释》第8条、第9条和第14条所规定的范围,像《消法》还确定了其他欺诈行为。如果仅按《解释》规定的条款确认其欺诈范围来进行处理,就会导致买受人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再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实施的《合同法》和《消法》的效力毕竟大于《解释》的效力,既然《消法》已对欺诈的概念作出界定,在《消法》还没有进行修改的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就《解释》范围以外的欺诈行为请求惩罚性赔偿,人民法院就应该依照《消法》的规定来裁判。因此,将商品房买卖中所有的欺诈行为都纳入惩罚性赔偿范围,并根据欺诈所造成的损失大小来确定惩罚性赔偿范围,这样更有利于对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也有利于有效制裁和遏制欺诈,促进社会诚信制度的确立。

创建于2019.10.18举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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