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对方耍赖怎么处理?

2023-08-02 52 0 举报/投诉

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第三,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第四,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上述四种处理民事纠纷的方式中,仲裁和诉讼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协商、调解则不具有,因而当事人对协商和调解达成的协议可以反悔。

法律问题,案例

第一个明显是防卫过当 要负法律责任 其次 随身携带凶器也要受制裁的
第二个和第一个一样
若有人拿着匕首企图伤害或谋害你 你夺过凶器将他致死 则为正当防卫 不负怎人 你说的两个都要负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案例6

1、本案男女双方的父母是当事的人委托代理人。原告和被告虽是哑人,但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能够独立地行使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不需要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使民事权利时需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而本案中男女哑人的父母是其委托代理人。

2、不合适。离婚案件,必须当事人亲看到场,以便法院了解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真的破裂。所以根据代理人的意思判决离婚是不合适的。

有关法律的案例

例1:王xx,王妻李x,女儿王x ,一次地震中,王xx失踪,妻李x按法定程序宣告王xx死亡,之后李x自行处理财产,并把女儿王x送与邻居,自己改嫁。一年后,王xx回来,要求与李x复婚,要回女儿和财产。问,王xx的要求能否实现?

答案:
王某要求要回女儿和财产能够实现,但要求与李某复婚不能够实现。

理由: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本案中李某已按法定程序宣告其死亡,符合本条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本案中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然后要回自己的女儿。

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所以王某可以依法要求李某返还财产或者进行补偿。
例2:李某年满17周岁,是某厂的临时工,月收入800元。一天,李某未征得家长的同意,把价值2000多元的数码照相机送给好朋友程某。之后不久,李某因患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人,其父母据此诉讼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李某与程某的馈赠照相机的行为无效。
该馈赠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答案: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在实施影碟机买卖行为时,李某已满17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依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故李、于二人的影碟机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至于李某患精神分裂症,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发生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后,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所以,李某父亲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例3:贺小红系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贺大明的亲弟贺二白,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贺大明将贺小红的片酬3000元以贺小红的名义赠与贺二白。
因此这一民事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这一民事行为无效。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例4:2006年1月某日,本市田林路好又多超市内,姜女士正在采购速冻水饺。因多拿了几个塑料袋,姜女士与速冻柜台女营业员小张发生争执并动手,后被劝开。姜女士继续购物,并至收银台付款。不料。小张突然冲上前来对姜女士动手,后姜女士被送至医院,诊断为右锁骨骨折。

要求:
1. 如果姜女士提起诉讼,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包括那些?
项目名称解释以及依据并初步确定各项的赔偿金额
2. 姜女士需要状告的对象是谁?商场还是小张?理由
3. 请介绍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的联系与区别
分析本案所涉及的是哪种纠纷,理由

答案:
1、医疗费用,相关交通住院伙食费用,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如果有残疾的要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伤 残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2、如果按照侵权来告,可以列商场为被告,营业员的侵权行为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作出的。商场应当承担职务侵权责任。
3、本案可以认为是两者的竞合。是明显的侵权,也是在消费合同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商场没有履行保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安全之义务。

实践当中,一般都将单位和个人都起诉在内。并且现在法院也通常会判商场和营业员共同承担责任。

相关文章

在高空工作大车把电杆撞到了导致人受伤,责任怎么处理想听律师的说法
法律上对于高空抛物的处罚有哪些?好律师网
房屋买卖合同
中学法律知识讲座稿 中学法律知识讲座稿
合同纠纷的追诉期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求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要求1000千字以上,以学生口吻写,明天要交,急急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