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纠纷咨询:我的孩子出生时,由于医院接生不当,导致孩子右侧臂丛神经损伤。法院已经判决后续治疗费据实报销。目前患儿年龄较小,仍需康复治疗,无法进行伤残评定。现在孩子的后期治疗产生巨额费用,家庭无力承担,我应该怎么要求医院给报销?
2.咨询律师答复: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您的孩子的情况属于后续治疗的问题,因已有判决书,您可以再次起诉,以生效判决书为依据要求医院承担后续治疗费。
3. 相似司法案例:原告在被告被告医院出生后身体状况差,在经抢救无好转,转院到某市儿童医院救治。诊断为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经法院民事判决,被告对原告的损害承担70%的赔偿责任。因原告为幼儿,病情治疗周期长,难度大。根据术后恢复情况决定进一步治疗方案,存在进一步手术可能,康复锻炼需至12岁。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4. 既往判决结果:2019年12月10日法院判决,被告某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赔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8082.13元。
5. 案例裁判理由:抗辩认为原告进行的住院康复属于过度医疗,原告完全可以进行门诊康复,住院康复实属没有必要。在庭审中,被告对于上述抗辩意见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且经本院询问是否申请对于住院合理性进行鉴定,被告表示本案不申请鉴定。本院认为,原告提供了相关病案资料,被告虽然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本院对抗辩意见不予采信。故,本院对于原告的医疗费损失5825.9元予以确认。
6. 案例律师点评:医疗鉴定认为,原告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有一定因果关系,其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因素。已生效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被告医院应当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为维持生效法律文书的既判力,故原告主张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