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孝顺父母法律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养父母的不会判刑,最多强制执行,也就是法院可以卖你的房子车子。拒不执行可以拘留3-15天。子女在履行赡养义务时,除尽到自己那部分义务外,为其他兄弟姐妹的垫付的赡养费,其是否应当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追索目前尚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对于该部分数额,法院一般认为:1、子女无权提起赡养费追偿诉讼。父母才是赡养费追索权的合法主体,赡养费的支付义务人并不具有该资格。2、子女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每个子女均负有全额支付赡养费的义务。父母有权向子女中的任何一个子女主张该项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二、现代法律中有没有父母不慈儿女不孝的规定?
法律没规定子女必须孝顺父母,但孝顺父母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
但法律有规定,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即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那这就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问题了。实际上法律做为强制性行为规范,不宜,也不可能将所有行为纳入其调整范围。
个人认为,法律规定的只是最低的道德 ,社会上大量行为还是靠道德、风俗习惯来调整的。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责任
三、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
一、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
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意思表示和什么是法律行为。其次知道两者的构成要加、法律效力、特征,从而判断出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一般概念
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法律行为,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三、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
(1)构成要件
其构成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在外表上可以看出其法律意思的效果,即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
主观要件,指内心的意思,分为行为意思,即表意人自觉地从事某种行为;表示意识,即行为人认识其行为具有某种法律行为上意义;效果,即行为人欲依其表示发生一定法律效果。
(2)法律效力
意思表示的拘束力,亦即意思表示的成立效力。意思表示一旦成立,表意人须受其约束,非依法律,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的法律效力。意思表示作成后,将要影响表意人、相对人或第三人的利益。
四、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特征
(1)构成要件
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第一,必须是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
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胁迫下的作为和不作为,都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第二,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第三,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2)特征
法律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法律性。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第二,社会性。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第三,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的意志所支配的行为,具有意志性。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受人的意志所支配。
五、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
从二者的概念上来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即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没有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就不算是法律行为。
四、关于法律上的几个问题!
一、1、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2、公司员工守则,只要没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接受该项工作的员工就必须遵守;3、作为员工进行企业,首先应熟悉该企业的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并遵从之,服务之!
二、1、你所说有矛盾,既然网上可以随意下载,从公司图库中获取后又如何可以获利?既然可以获利,就是公司的财产,非法获取公司财产归为自己所有,就构成非法侵占;2、如果是作这行的公司都有,那就说明是专用软件,是需要购买付费才可以使用的,没有付费就使用或者复制牟利,就构成偷盗他人财物。3、将自己工作单位的资料提供给他人,就违反竞业禁止原则。
五、法律问题:什么叫不诉及协议免责?什么叫时效免责?什么叫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1、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
2、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期限后而免除,其意义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法律关系主体及时行使权利、结清权利义务关系,提高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稳定社会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3、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即在财产责任中,在责任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或没有能力全部履行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责任。
扩展资料
时效免责初看起来是不公正的,但实际上它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督促法律关系的主体及时行使权利、结清债务,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