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在法律文书网查询什么
可以输入关键词检索。
因仲裁不公开,所以是查不到的。但是诉讼是可以查到的,如果想要查询具体的某起诉讼,可以搜索关键字,最高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裁判文书上网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法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率先垂范,于2013年7月1日开通中国裁判文书网,集中公布了第一批50个生效裁判文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次日,最高法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明确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
二、在网上想查看中国所有的法律、法规目录,怎么查?
1、知道法律名称的,直接在搜索引擎上搜索,即可看到其详细的相关内容介绍;
2、去权威的法律网站直接查询如:
中国法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法律法规
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法律法规:
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推荐网站有: 法律教育网、 北大法宝 、法律图书馆、 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 中国政府网 、中国法律网、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北大法意
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国诉讼法律网
全国人大法律库
三、如何查询法律文书
法律解析: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送达方式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 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四、那个网站可以查询到最新的法律和法规
全国人大网和最高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