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风格的基本构成因素

2019-06-19 803 0 举报/投诉

书法风格的基本构成因素

    书法风格的形成,有赖于各种主客观条件,也就是说,它必须由某些因素构成。总括而言,大致可归纳为四个重要因素:①特定的功用目的及其相应的格式;②工具与材料。③形式表现技巧;④个性气质与审美趣尚。现逐一论述如下:
    一、特定的功用目的及其相应的格式
    中国特有的书法艺术,是建立在实用汉字的基础上的,它的艺术表现,往往也因实用目的的需要而顺应其特定的形状、格式,充分发挥作者的艺术匠心,从而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如秦汉瓦当上的书法即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当”即“挡”之初文。瓦当的作用是蔽护檐头,挡住上面的瓦不致滑下,也遮盖两行瓦之间的缝隙,起到固定作用和美化建筑的目的。秦汉瓦当一般为圆形,文字内容多为祝辞,寓驱邪祝福之意,也有的是宫殿、官署名称等,以此标明该建筑的性质或其所属。字的结体的变化,是在外形的圆框和正中的圆心的约束下加以变形的。与此相类似的道理在某些古钱币和铜镜铭文书法中也有所表现。这是造成其独特的瓦当文、钱币文、铜镜文书法风格的一个重要因素。
    又如,刘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载:“钟(麟)有三体;一日铭石之书,最妙者也(指其隶书),二日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指其真书);三日行押书,相闻者也(指其行书)。”这里说的即是因功用目的的要求不同,而采用不同的书体,这也是造成其特定用途上的书法风格的基本因素之一。
    再如中堂、手卷、扇面、对联、册页、信札、题记等不同格式,对书法创作均有一定的要求。清代书家阮元所谓“短笺长卷,意态挥洒,则帖擅其长,界格方严,法书深刻,则碑据其胜”(阮元《北碑南帖论》),即指出了不同的功用目的及其相应的格式对书法的风格意趣的作用。
    二、工具与材料
    书家所选用的工具、材料,直接作用于作品的风格。如用兔毫、狼毫笔就与用羊毫笔不同。用兔毫和狼毫笔作书,易表现出刚健、挺拔的风神,善用者可达到刚中见柔的境地。   而用羊毫笔书写,线条柔韧,善用者可达到柔中寓刚的境地。清代邓石如以后,很多书家以羊毫笔追效北碑书风,影响久远,200余年来,学书之人多用羊毫笔。另如明代陈献章,以自制“茅龙笔”作书,因这种笔以茅草丝做成,笔性与兔毫、羊毫均不一样,写出的线条多粗糙感,但枯笔处尤显空灵,这是其独特书风的重要成因之一。再如殷商甲骨文,因是用利器刻划在牛骨或龟甲之上的,因甲骨质地坚硬,刻划线条不易圆转,故甲骨文的线条多直折、挺硬,即使本应圆转的笔画,也以数笔短直线相接而成。因此可以说,甲骨文的风格的形成,工具材料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三、形式表现技巧
    这一点,在相当程度上与书家在学书过程中所取法的碑帖、老师的直接教导和影响等有密切的关系,此外还有书家根据自己的个性气质和某种审美偏向发挥创造性而形成惯用的形式表现技巧。一般来说,用中锋与用侧锋不同,用方笔与用圆笔有别,用笔精细和粗犷又不一样,结体的长短、阔狭、内凝与外展、平正取势与敬侧取势表现又不一样等等。如何绍基以他自创的回腕法作书,运行中并加以振颇,这是其独具个性特色的点画形态的来源。又如苏东坡戏讥黄庭坚书如“树梢挂蛇”,而黄庭坚则反笑其书如“石压蛤蟆”,这两种风格形象,皆着眼于对方书法的体势及其用笔特点而言。
 
 

 

书法风格的基本构成因素(1)

 
 

    四、个性气质与审美趣尚
    这是指的书家主观方面的因素对其书法风格所起的重大作用。个性气质与审美趣尚之间的关系,又是以前者为最基本的,它影响和左右着后者。不过,在一定条件下,后者也给予前者以一定的反作用。所谓“气质变化,学问深时”,达到这样的程度,审美趣尚是随学识的增进而有所变化的,这种变化又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本来的性格。所以我认为,个性气质与审美趣尚对书法风格的作用,是先天的基本性格与后天的学识修养共同作用于艺术风格的形成,这正可以说“风格即是人本身”。书法史上的诸多大家,如颜真卿、柳公权、杨凝式、苏东坡、米帝、徐渭、董其昌等人,其各自的书法风格与其各自的个性气质、学识修养以及审美趣尚是十分一致的。这在正文中将作详尽的论述。
    以上将书法风格赖以形成的主客观因素归纳为四点,但其各方面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常常相辅相成地表现在同一件书法作品中,往往以两个方面、三个方面或四个方面共同作用,产生某种风格形态。而一个时代的书法风格,即书法的时代风格,则是以许多个个性的书法风格所显示出的共性倾向为依据而形成的.
    一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等产生出该时代中占有主导地位的审美风尚,这样的审美风尚作用于各个艺术门类,从而产生出该时代的总的艺术风格倾向,即流行风尚。而书法作为其中的一个艺术门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时代的艺术风格。这种反映既具有书法艺术的独特性,又表现出这一时代艺术风格的一般性。同样道理,这一时代的书法作品,既反映了作者的个性风格(即独特性),同时又不可避免地体现着这一时代书法风格的共性特征(即一般性)。前人所谓“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即是以最简括的词语道出了这三个时代书法的基本时代风格倾向。有时,一两位著名书家的书法风格及其审美观念、艺术表现手法等也可因其影响之广大而酿成一代书风。
    此外,在一定的区域里,往往又表现出一定的地方风格。这就是说,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由于书家们彼此之间的相互影响,由于人们所共有的审美趣尚,或者因为某个权威人物的褒扬提倡,以至众相仿效。或者因为某种社会功用目的、特定的工具材料诸方面的条件,由种种主客观方面的因素,造成了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书风,在书家及其作品的各自个性风格之上又呈现出这一区域的书法所共有的地方风格特征。如在春秋战国时代,楚国、晋国、秦国、齐国、吴国、越国、中山国等,在这些诸侯国各自的区域内,其书法风格表现出互不相同的地方特点,这无论从刻铸铭文还是手写体墨迹中都明显地存在。又如南北朝时代,南方书法与北方书法由于在笔势与笔法的师承源流上、在气质特点以及格式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从而造成了书法风格上的地方特色。
    在中国书法风格的历史演变中,不同的历史时期还有不同的特点,书法风格的基本要因的四个方面所起的作用也有轻重之别。如在汉字书体的演变过程中,功用目的及其相应的格式是书法风格形成过程中的第一要因。而书体演变期结束,书法的发展进人文人个性风格翻新期后,书法风格的形成与变化则以个性气质、审美趣尚为第一要因。从艺术创作活动的角度说,个性气质、审美趣尚在四个要因中是第一性的,是风格形成的主观条件、主体方面。而其他风格要因,诸如功用目的所规定的格式、笔墨技巧、工具材料等,是风格形成的客观条件,是书家审美趣尚的载体。书家的个性气质和审美趣尚及其艺术才华通过载体得以充分表现,从而产生出或雄浑、或古朴、或苍劲、或灵秀、或清雅、或端庄、或奔放、或生拙等艺术风格。中国书法风格史,即是在研究各种书法艺术风格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其源流w变及其在各个时代的特点,整理出它的主流和支派,在读者面前清晰地展示中国书法风格历史演进的系统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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