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2、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之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3、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4、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应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5、
交通部门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法规标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失效]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89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1991.09.22 【实施日期】1992.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公路运输 【唯一标志】5390 【全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日期:2004年4月30日 实施日期:2004年5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