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现在经济独立 那么就要去公证处做财产公证
不然离婚的话 你们的事实 不被法律承认的 还是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关于房子的问题 就要看你们现在的房本上的业主是谁
而男方所谓的【房产证户主为婆婆】不知出何居心 及时变更户主也是要花钱的
如果非得要写的话 那么建议你 还是做公证 证明房子的花费你们夫妻共同出资
属于夫妻财产 而和老人无关 至于没有继承权 纯属扯淡 遗产继承法是顺位继承
除非有遗嘱 否则 这纸协议是无效的。
至于 永久居住权 除非这房子你自己独立出资购买 然后做公证证明 否则 即使
离婚了 也要做财产分割
根据你的情况 你是想咨询 你经济独立 想离婚后 得到房屋的居住权
理论上 离婚后财产都要分割 或者夫妻协商
不存在离婚后 你通过公证证明而获得
关于离婚的法律问题
1、婚姻关系不成立。他们还没有结婚,不是夫妻。
2、小孩子应该还在哺乳期内吧,女方抚养小孩的机会大。
3、这个不受婚姻法调整,因此不能按婚姻法的过错原则得到赔偿。
4、这个不叫离婚,叫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应当是共同出资购买的按共同共有分配,个人出资的,个人得。
5、分分财产好了,可以要求男方给孩子抚养费。
6、这个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