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2023-08-02 44 0 举报/投诉

驾驶人驾驶助力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交警会根据驾驶人持有驾驶证,行驶证车牌查询和驾驶人驾驶摩托车情况,及事故发生违章情况划分事故责任,出示事故责任书确认责任人的。

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第一项: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第二项: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二款:第一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第二项: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第三项: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希望能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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