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为赠与的房产通过买卖交易过户,赠与方反悔提出诉讼,法官以逃税宣布交易无效。

2023-08-02 58 0 举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主李某虽已与侄子签订正式的房屋赠与合同,侄子并已入住,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李某能否收回房屋?

首先,从新的《合同法》有关规定来看,赠与合同从其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合同)。这区别于以往赠与合同自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生效的传统观点。因此,您所签订的赠与房屋的合同在法律上已经是生效了,合同的生效就意味着要履行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但由于赠与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又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因此,由于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即使您的侄子已经实际入住,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因入住而发生改变。再加上您的赠与行为并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也没有做过公证,所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您完全可以有权撤销您的赠与行为,收回房屋。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您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您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您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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