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每个人的人事责任,如考驾照,驾照证应该要有一个人事责任在前,比如开车前你自己要有一个责任在先,要知开车在路上是一个人命关天责任,要明知自己身体缺限,包括在驾车时副驾上的人是否会影响你的驾车安全,还要知自己身体是否在驾车时会影响你开车安全。要明确确保上路开车安全,道路上是人来人往的,车来车往的。所以考驾照一定增加条律来约束考驾照。
以个人有限的法律知识推测,车主有没有责任,要看具体调查结果,但从目前已经公布的结果看,车主无责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无责不等于可以完全置身事外,法院可能会要求车主垫付赔偿,据说垫付一般以车辆价值为限,但目前这样三死十伤的事故,算不算“一般”,要法官说了算,如果车主修车是和4S店或者大型汽修厂直接发生关系,肇事司机只是完成工作任务,这垫付款还有希望追回,如果车主修车是和肇事司机直接发生的关系,那么以目前公布的肇事司机的情况看,垫付款这辈子是别想追回来了,“垫付”只是赔偿换了个好听的说法。
目击者回忆常州车祸恐怖一幕,律师解读责任认定,你怎么看,车主要担责吗?
车主
连带赔偿责任
个人认为车主不用担责!这起事故中车主是将车辆交有汽修厂维修保养,汽修厂承担了该车的保管职责,在修好交付车主之前,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等问题都应该由汽修厂承担责任!当然,汽修厂员工出事故,员工自然有责任。但其是突发疾病导致事故属于非主观故意,可免于刑责,民事责任还是要承担,至于汽修厂和员工责任分配就由法律说了算了!
另外,车主的车撞了人,车辆保险肯定是要赔付的,车辆保险是保车而不是保人!保险公司请不要推卸责任!
常州瑞声科圆上下班途中受伤可以报工伤么
可以!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