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关于合伙人的概念。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所以这种关系的建立就代表了所有参与人应依协议享受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所有参与人都是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
李某被骗是自然经济活动造成的可预见后果,包含在公司营业亏损的范围内,所以虽然有一定责任但不必完全承担,应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
当然,如果涉嫌李某伙同他人诈欺则另算
经济纠纷扣押车辆案例
法律分析: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近几年由于民间借贷现象的迅猛发展,出现很多债权人在债权到期未实现的情况下,强行扣押债务人车辆等财产的事例。那么债权人的该行为是否合法?债权人在债权未实现的情况下扣押债务人车辆或其他财产,本质上属于自助行为,但该自助行为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自助行为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旅客住宿不付费或吃饭不给钱等公力求助不能及时解决纠纷的情况下自助行为才受法律保护。而对于大额的债务,债权人必须依靠公力救济。自助行为本身容易产生侵权行为,如果无限制的扩大自助行为的范围,容易成为侵权人侵权行为的借口,如不加以节制会激化矛盾,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现实中,由于很多债权人扣押车辆等财产手段过激,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案例也经常出现。所以,债权人尽量不要采取过激的手段,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权。不过,虽然债权人扣押财产的行为不合法,但是由于牵涉到经济纠纷,公安机关对于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等财产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不会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根据该条规定,债权人扣押车辆等财产侵犯了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依法应当返还债务人的财产。如给债务人造成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经济纠纷引起盗窃案例
法律分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