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以后只要没有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的,不承认其是事实婚姻。
只有双方是在1994年符合事实结婚,并且债务是发生在正式同距到94年以前产生的,才会出现事实婚姻债务纠纷问题。但是你现在追溯这个问题的话,就算债务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话,也已经过了20年的法律保护期限。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案例
法院判决中将房产判归女方所有,该判决书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男方应当协助女方将该房产过户到其名下,男方若不配合,女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案例分析
婚姻法案例分析
2008年,张先生与同事李女土结婚登记。李女士在婚前半年,以个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60万,支付了20%的首付款后,向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2018年,李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并确认该套房产为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张先生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这套房产虽然是李女土婚前所购,房产证也是婚后取得的,这房子理所当然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1该套房产的产权归属?
2假设婚后的“月供”由夫妻双方平均分排,10年共计30万,如何分割该套房产?
3假没婚后的“月供”几乎都是用张先生的工资支付,如何分割该套房产?
4般没2086年该套房产市份500万,请根据问题2和3,作出离婚财产分割方案。(35分钟之内完成)
关于婚姻法的案例
第一:家庭暴力
第二:先调解,看男方是否愿意改正他那无知、封建、自私狭隘的臭脾气!再看女方是否肯原谅他给她所造成的身心伤害。调解不成准离!
第三:我觉得男方文化水平与女方有悬殊,有些事情不能够沟通。男方是个法盲,不尊重别人的隐私权,先错在先,还使用家庭暴力,本来就没有根底的婚姻受到重创,使得女方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都受到了无法愈合的伤口,让她怎样才能继续爱她的丈夫,爱那个家?人是有思想的,万一以后女方再接触其他异性,他的丈夫还会发作的。他会学习法律吗?他会学习文化吗?他的老婆有文化又漂亮,他时时刻刻没有安全感,他会疑神疑鬼。总之我觉得这婚姻不适合。
我自己就有这样的亲身经历!我的前夫也是个小学文化水平之人,在第一次动手打了我以后,认错、赔罪、求饶。好!看在孩子才几个月大的份上,我原谅了他。可是后来一、二、三、再四,一次次对我施展家庭暴力,一次次写保证书,我最终带着孩子逃离那个家。离开了他。由于我们中国自古以来是个封建夫权的国家,很多东西被没有文化的人继续传承着,他们没有法律概念,自己的老婆就是他自己的东西,他有权利统治女人。他们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爱!没有爱的婚姻是痛苦的!没有爱的性更痛苦!一句话:无爱情的婚姻就该尽早解散!请关爱那些还处于弱势的女性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