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人的证言算有效证据吗?
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可以将其作为定罪证据;如果只有一个证人证言,而无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不能对被告人定罪。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自己写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自己私下写的协议,只要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并且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规范,并且有双方的签名,那么在签下名字的那一刻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了权利义务的关系,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需要依照合同承担违约的责任。
自己写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首先,协议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手写属于书面形式。手写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其具有合同的基本要素,并且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涉及金额的还要写明标的的价款或者报酬,除此之外还要包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另外,订立好的书面合同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才成立,签字和盖章的效力相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和只盖章没签字的合同均有效。当事人有其他约定的,按约定。成立后的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收条是我自己写的对方签字还具法律效益吗?
写的收条,欠款人亲自签的名字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债务人亲自签字那么就可以代表此借条是可以证明双方债权债务的关系;借条只要发生效力之后,债务人就需要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有借款人签名具体法律效力。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
法律分析
借条可以不用本人进行书写,但对于最后的签字需要由本人亲自签名,如果落款的签名不是由本人写的,那么这份借条也是属于无效的,所以,双方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只有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才能依法的保障自己的权益。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你写,对方签字这个法律不禁止,只要签字是真的就可以。
但是如果你写的,收条上的小写金额又改过,对方如果提出异议,欠条可能会无效,当然,如果同时有大写金额,没改过,能证明改过的金额是真实的,也应该没问题。
有对方签字就没问题,但涂改过的就不好说了,说不清了
涂改金额是各种票据的忌讳,建议重新写一份
证据有瑕疵,可信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