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人们在无意之中犯法,可以原谅吗?
不可以,
每一个罪不可赦的犯人都可能是从第一次无意中触犯法律后开始肆虐犯罪的,
不可饶恕的,
既然犯了罪,
就有被伤害的一方,
应该受到惩罚.
可以从轻判罚
但是不可能原谅的
法律是公正的
不容许有丝毫情感在其中
视情节轻重做处理,法律不外乎人情,当然处罚是要有的,作为一个警告吧!
二、对于某些法律条文,当事人在不知这些条文的情况下无意识地触犯,是否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或赔偿?求大神帮
法律是以颁布并指定日期为生效,不在于你知道不知道,公布即视为公众所知晓,并不会因为你不知道而不受法律拘束,这是法律的既定力.拿刑法来说,法律事实上的不明知有的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如买赃罪,不明知是赃物,为之而不为罪,但法律颁布后,即使你不知道买赃构成犯罪,为之即为罪.所以有的新闻报道,某人犯罪了,专门播一段犯罪分子后悔不懂法而犯罪的镜头,实质上他对于法律的不明知,不会为他带来任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楼主说的不明知,我想你是想说对于法律事实的不明知,而不是对于法律的不明知.不知对否.
你说的情况属于法律认识的错误,大多情况出现在刑事案件中.因为民法为意思自治,除了一些法律中强制性规定外,大都可以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刑事案件中,法律认识的错误并不是可以不受法律追究的理由,因为国家要求公民知法,守法!不过,根据罪刑相当原则,因为不知此行为犯罪行为而为之的,照此可理解为知其为罪,必不为之,所以,在具体案例中,是可以为量刑的从轻或减轻的依据的,但要看法官具体怎么办!
三、小孩触犯了法律怎么办
法律分析: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负刑事责任年龄始于14周岁,12周岁以下儿童犯罪的免于刑事处罚;但是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监护不利责任并且承担对儿童犯罪行为危害后果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