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答辩文书怎么写?
答辩文书由五个部分组成,一是名称,写明“答辩状”三字;
二是答辩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三是答辩的案由与理由;
四是答辩意见;
五是结尾。它的主体是第三部分,一般采用反驳的方法,抓住对方陈述或引用法律的错误,运用逻辑推理进行论证,其目的是使对方败诉。
在答辩意见部分采用立论的方法,在反驳对方之后,集中力量提出自己的答辩意见。其他部分采用逐项说明的方法。回答完毕。
一,居中标题,二,答辨双方的基本情况三,答辩基本事实和理由陈述,四,答辩状所递交的法院名称,五,落款签名署上年月曰即可
二、法律文书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法律文书包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包括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民商裁决文书;
2、行政裁决文书;
3、刑事裁决文书;
4、仲裁法律文书;
5、公证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三、法律文书包括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一、法律文书的用途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二、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1.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实体法、符合法定程序;
2.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
3.内容的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
5.使用的实效性。
三、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
1.首部: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
2.正文: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
3.尾部: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家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四、法律文书的作用是什么
法律文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
1、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
2、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注: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
扩展资料
分类详述
一、民事诉讼类:起诉状、反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再审申诉书;
二、婚姻家庭类:婚前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抚养子女协议书、遗赠协议书、遗赠抚养协议书、收养协议书;
三、公司类:各类公司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各类规章制度、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办法、劳动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等;
四、劳动类:劳动合同书、劳务合同书、劳动仲裁申诉书:
五、刑事诉讼类:控告状、刑事自诉状、取保候审申请书、上诉书、再审申诉书;
六、行政类: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诉讼起诉书、行政诉讼答辩书、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上诉书、行政再审申诉书;
七、经济类:买卖合同、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经营合同、合伙协议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