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是什么机关?
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上位法,其他法律是下位法,所有法律都应以宪法为根据,任何法律不得抵触。
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贯彻宪法的执行。
同时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各级政府及法院,检查院,监察委员都必须要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必须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或修改及保留、废止法律的权力,对所制定的法律可以进行解释,所做的法律解释也有同等效力。
还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各地方的人多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法律监督权。
二、监督责任和监管的区别?
监督责任是不参与过程,只是通过检查验证督察督促等手段而不参与其中。监管是通过审批,制度,文件等方式参与过程控制管理。
关于监督
1、监督责任,分为工作、法律、民主、群众、司法、舆论、层级监督.以上,有些是权力(power,经由法律授权),有些是权利(right,与生俱来)。 比如:人大行使工作、法律监督权,媒体行使舆论监督权,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法院行使对行政机关的合法监督权,都是行使权力。 而政协行使民主监督权,公民行使群众监督权,是行使权利。
二、监管
1、顾名思义,监管是监督管理的意思。
2、监管,是由行使公权力的机关,比如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办局、各级地方政府等,经由法律授权,依法对某空间和时间内的监管事项行使监管权力。比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市场行为享有监督权
三、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二是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三是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是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六是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七是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四、检察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抗诉是什么意思
答: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抗诉分为再审抗诉和二审抗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第二百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