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法律文书的概念和效力?

2023-08-02 50 0 举报/投诉

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指什么意思

法院的裁判文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

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审终审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

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亦称确定判决。是指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依法执行的判决。按中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指下列几种:

(1)高、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或抗诉的;

(2)高、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二审判决,都是终审判决,一经宣判即可发生法律效力;(3)死刑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或由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巧刑缓期执行的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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