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审和重审有什么区别?
再审:第二次审理,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
重审:原来的一审判决被撤销,由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并作出新的判决,前提是原来的判决无效。
二、重审与与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重审是上级法院认定审理不当要求重新审理,撤销原来的审理结果,发回重新审理。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三、一审判决不公,过了上诉期,可以申请重审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判决书确有错误,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四、民事案件高院裁定后发回中院重审,请问中院会在多长时间内受理并有判决结果,请提供法律依据
高院发回中院重审的案件,除特殊情况外,通常应在三个月内审结。
【解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