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讲辩证法常常说“一分为二”,也有讲“一分为三”,看来二说都难以普遍适用。书法艺术中有一种“一分为三”,比较典型,这就是“势”。
古代书学的第一个概念是“势”,东汉班固《与弟超书》说“稾势殊工”,是说章草的“势”。章草字字独立,“势”是指章草一字一字的形态,侧重动态。识字只看字形,只有审美既看字形,还要看“势”。南朝宋虞和《论书表》说书迹修复,“补接败字,体势不失”,“体势”是指一字的结字(结构)。南朝齐萧子良《答王僧虔书》说“崔瑗笔势甚快,而结字小疏”,东汉崔瑗善章草,此“笔势”与“结字”相对。王僧虔《答萧子良书》说西晋索靖“字势”为“银钩虿尾”,索靖善稾草,稾草是章草与今草的过度形态。
由“势”到“体势”、“笔势”叫“一分为二”,“体势”、“笔势”的中和为“字势”,“字势”是“三”。由“势”而“体势”、“笔势”,而“字势”,叫“一分为三”,完全符合庞朴先生的解说。这是哲学与艺术的天合!
唐人依托东汉蔡邕的《九势》说“夫书肇于自然”;“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书法艺术确实肇始于自然,这是大势,所以书法艺术的发展“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