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扬州韩绰判官创作背景二

2023-03-26 26 0 举报/投诉

创作背景二

作者:佚名


此诗是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公元835年(唐文宗大和九年)秋或836年(开成元年)秋。唐代的扬州,是长江中下游繁荣的都会,店肆林立,商贾如云,酒楼舞榭,比比皆是,“每重城向夕,倡楼之上,常有绛纱灯数万,辉罗耀列空中,九里三十步街中,珠翠填咽,邈若仙境”(《太平广记》卷273引《唐阙文》)。“性疏野放荡”的杜牧,在这样的环境中,常出没于青楼倡家,有不少风流韵事,韩绰在这方面是他同道,所以回到长安后写诗寄赠。

1、
于海娣等.唐诗鉴赏大全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376-377.

寄扬州韩绰判官

作者: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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