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平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两室五科:即办公室、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业务科、审计科、安全统筹科。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平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浚河路67号
- 始建于:1949年9月
- 曾用名:平邑县合作推进社
机构概况
平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始建于1949年8月,当时名为“平邑县合作推进社”,下设“合作股、社务股、业务股”,同年8月30日《大众日报》报导了这一讯息。1950年1月更名为“平邑县供销合作总社”,后又几次易名,直到1983年5月改为现名。该社现有干部职工2336人,离退休人员891人,其中离休人员50人;下属26个企业,其中基层社15个,县直公司11个(其中控股参股企业5家)。机关人员31名。
主要职能
县社的主要职能是:1、研究制订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2、按照政府授权分工,对农业生产资料、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以及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3、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对再生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对县直社有企业人、财、物的调控;负责对基层社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人员培训。5、宣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县社机关内部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负责机关综合会议组织、来电处理、外事联络、车辆调度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协调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企业的工作关係,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二)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1、负责平邑县再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贯彻、执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规章及行业标準,对全县经营再生资源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收购、销售、加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3、负责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检考核、行业标準考核及新设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审核工作;4、对全县流动收购人员实行“五统一”管理,并对所有从事再生资源收购的人员开展岗位培训;5、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再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组织协调公安、综合执法、工商、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对本县再生资源行业进行管理,打击违法违章经营活动,规範经营行为;6、规划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收购站(点)设定和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本行业经营网点的综合整治工作。(三)政工科负责全系统的组织人事管理指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系统职工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员工的技术考核,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系统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和老干部工作。(四)财务科负责研究编制全系统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计画,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负责社有资产的监管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并实施各基层单位主任(经理)任期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会计、报表的汇审、彙编工作。(五)业务科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废旧物资经营和日用品销售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行业协会建设和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六)审计科负责全系统经济效益审计,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全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工作。(七)安全统筹科负责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工作,维护好全社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积极消防、联防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协助社领导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漏洞及时报告,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负责各企业的安全统筹金收缴及上划,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理赔和安全保险工作。完成社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八)系统工会负责组织学习贯彻《工会法》,负责全系统困难职工求助,法律协助工作,负责全系统的企务公开、劳动竞赛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