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和培育发展实施方案

2021-02-12 21 0 举报/投诉

德阳市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和培育发展实施方案

《德阳市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和培育发展实施方案》是德阳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5日印发的方案。

德阳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5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和培育发展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充分发挥我市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增强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构建先进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参与扶贫攻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基本原则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解放思想,科学统筹、因地制宜,加大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力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创新发展。以依法自治为基础,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政社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推进全市社会组织规範发展。以作用发挥为目的,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着力破解发展难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最佳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全面协调发展。二、发展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事项,建立完善社会组织政策体系,最佳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到2020年,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基本健全,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初步形成,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超过10个,形成一批充满活力、公信力强、功能完备、运作规範的社会组织,品牌效应彰显,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一)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1.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试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推进建立直接登记制度,规範直接登记程式,简化直接登记手续,明确后续监管服务。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会组织等外,有序扩大直接登记範围,逐步实行其他类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启动类别:近期推进启动时间:已施行完成时间:长期推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2.实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修订出台《德阳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全面实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由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工作和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社区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启动类别:近期推进启动时间:已施行完成时间:长期推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3.降低社会组织準入门槛。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本着培育发展的原则,对可降低準入门槛的各类社会组织,进一步明确最低活动(开办)资金、最低会员人数等要求。启动类别:近期推进启动时间:2016年完成时间:长期推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4.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模式,相近社会团体以名称中加“字号”的方式区分成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适度竞争,优胜劣汰。启动类别:深入研究启动时间:2016年完成时间:长期推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5.简化登记审批程式。取消社会团体筹备登记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準备案。启动类别:近期推进启动时间:已施行完成时间:长期推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6.提高登记审批效能。缩短社会组织审批时限,提高登记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行社会组织网上审批、年检。开展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启动类别:深入研究启动时间:2016年完成时间:长期推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二)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7.实行政社分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及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方案,做好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启动类别:深入研究启动时间:全省统一部署后完成时间:长期推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编办、市“两新”工委、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外侨办;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8.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各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向市政府提出拟转移的职能、方式、承接主体範围等并说明理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作好政府职能转移的协调、指导、审核和监管工作。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启动时间:2016年完成时间:长期推进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9.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德办发〔2015〕5号),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依据,推进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加强对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行为、购买内容、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落到实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启动类别:深入研究启动时间:2016年完成时间:长期推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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