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创作的思考

2019-06-19 794 0 举报/投诉


  正如人们所论述的那样,书法创作这一概念的提出其时间并不久远,但将书法视为一种审美的艺术形式,以审美为目的的书法创作其实很早就事实地存在了,可以说,当书法艺术步入了自觉,人们便开始了自觉探寻美的规律,并努力在书写中应用这种规律,以期达到审美的要求。一部中国书法史可以说就是在一定限度内实现文字自身美感潜在可能性的历史,它源于人们对美的自发追求,但更是人们有意识的创造,当人们由本能地想把字写得美观到人们自觉地按照美的规律去创造文字之美,书法创作便产生了。因此,有人说古代没有书法创作的言论是断不能成立的。其实,早在汉代的书论中,便已经开始有了对书法创作描述,早期的许多书论有许多是后人伪托的,但南朝齐、梁间书论家王僧虔的《书赋》对书法创作所作的较为透彻的论述则是有目共睹的——“情凭虚而测有,思治想而图空。心经于则,目像其容,手以心麾,毫以手从……”这就已经涉及到创作的心态及过程的诸方面。古人云“意在笔前,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难道不是对创作构思的论述吗?而唐代孙过庭《书谱》对有关创作问题的诸多方面论述更是人们熟知的,这里也就毋需赘言了。
  为什么会出现认为古代没有书法创作这一认识呢?其原因最主要的就是由于古代仅仅用于审美书写并不太多,加之书写工具——毛笔也不像今天这样几乎从日常书写中脱离出来。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古人对书法之美不是有意识的创造,而只作为字义的伴随物而存在。否则,大可不必在书写时要“预想字形之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之”,苏东坡也不至于作“千秋之想”而重书信札,只不过古代少有现代的专门书法展示,而是将自己对于书法美的理解及情感表现展示在实用的书写之中,写什么——通过汉字的有序排列表达语义,它是以实用为目的的,而怎么写——如何使它们构成美的视觉形象,则是以书法艺术为旨归的。
  书法艺术的创作过程从根本上说也同其他艺术形式一样,是心灵的物化过程,是创造主体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技巧手段把“胸中之竹”客观化为“手中之竹”的过程。
  也就是说,古代虽然书法并不是以纯粹的艺术形式出现,但并不能因此就否定书法创作的存在。因此,王羲之的《兰亭序》既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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