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与当代书法

2019-06-19 753 0 举报/投诉

人文精神与当代书法
——吕金光


20世纪90年代开展的“人文精神危机”的大讨论,表明了中国当代文化包括书法在内的艺术观念、艺术意蕴、审美理想与欣赏趣味等美学意识都发生着深刻的移位与祛魅,这已经成为无可避讳的现实。而当代书法的大众化运动,即所谓的中国书法的革新运动的蓬勃掀起,直接导源于文化转型期带来的心态浮躁和商品化的功利性意识的渗透。但这场革新运动从根本上消解了人文精神的理念化,当代书法不得不面临着精神的“痞化”与尴尬之窘。无疑这是一种悲哀。

数千年的中国书法的发展表明,书法一直处于文化语境的中心。在古代,书法的文化地位和艺术性向来未被怀疑过,书法一起成为文人资格与文化整体原则的象征,即书家与文人的高度统一,古代书法家的知识结构便完全等同于文人。书家的多重身份及丰厚的学养成为古代社会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书家亦即文人或知识分子。从传统文化与精神层面加以阐释,人文精神在一定意义就是指精神文化。因为文人在历史上是人文精神文化的创造的主体。正如杨岚、张维真在《中国当代人文精神的构建》中所言:
广义的文化是人文精神的外显,而人文精神重要体现在活生生的人身上,尤其是知识分子——精神生产的主体的身上,体现在他们的生存方式、生产方式、价值取向上,当然尤其体现在其精神产品中,其精神产品直接的或间接的,正像的或扭曲的方式反映着作者的精神倾向和精神风貌,也强有力地影响着接受者的精神世界,正所谓“灵魂工程师”之义。

由此可见,文人或知识分子必须具备人文精神,不具备人文精神就不是真正的文人或知识分子。不是知识分子就不是文化的载体,就不是文化精神创造的主体。基于此,书法家必须是知识分子,也必须具备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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