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法自然的观念与书法的道学精神

2019-06-19 937 0 举报/投诉

道家法自然的观念与书法的道学精神

    在中国艺术思想史上,一个十分奇特而有趣味的问题,便是主张取消艺术的理论却对后来的艺术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个理论的先师,便是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溢曰聃,春秋楚人)与庄子(名周,战国时蒙人)。其理论见之于《老子》及《庄子》。
    老子说: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
庄子则说:
    擢乱六律,铄绝竿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
    他们都认为,人为的巧智,是违背“自然”的,因此,就不要去有所作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完美。这便是“无为”所达到的无所不为的最高境界。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即是说,宇宙是由一种不生不灭、无色无声、不能捉摸、隐然存在而超越时间与空间的自然力量所造成的。这种自然力,是人的智慧所难以思议的玄理,老子称这玄理叫做“道”。
    至于人性,也应当效法自然,而抛弃一切世俗的欲念,使心灵归于清静。
    简言之,老子的哲学精髓,即无为、清静。
    庄子与老子一样,也认为道不仅是生命的源泉,也是自然界的原动力。它推动一切事物的化生与运转,所以道无所不在,却又是令人感受不到的“无”。他主张崇尚自然,关心的是人生精神境界的扩展,是心灵自由纯净程度的提高。他的学说是站在超然的立场来指导生命,所以,他告诉人们,只有秉顺自然本性,忘物欲、忘形骸、忘生死、忘是非,才能摆脱现实人生的一切羁绊,使心灵获得彻底的解放和自由。
    老、庄思想,是在哲学的深层次上去解决艺术创造的根本问题的。大体归纳一下,这些问题有如下儿点。
    第一,审美观念。
    老、庄都反对浮华矫饰,而提倡“见素抱朴”,返璞归真、法自然。这种清逸、淡泊、萧散的审美尺度,对后世书、画、诗影响甚大。老子所谓的“无”,便是空寂一切雕琢,使艺术创作“不知其然而然”,在创作的契机中,排斥一切得失、是非,乃至自身。在位帝勤的结尾一段,庄子写了一个寓言:
 
    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混沌。
    倏与忽相与遇于混沌之地,混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混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混沌死。”
 
    “混沌”之性,便是浑沌、无窍;浑沌便是“混沌”的本来相,此所谓自然是也。而倏与忽好事,欲报其德而凿其窍,反乎天道、逆乎自然,所以有为而损。通观《庄子》,便可明白,庄子所反对的是不空净的动机及违背自然本性的作为,所以,他的无为,不是什么事也不做,而是要将事情做得尽善尽美。
    这种思想的延伸,便逻辑地引出了反巧智而倡稚拙、反规范而倡无碍自在的理论。
    第二,首次提出丑亦是美的说法,从哲学上去阐释美的观念。
    庄子笔下的理想人物,多是残丑畸特的人。这些人残于形而全于神,如形若搞木的南郭子綦、刖足而跋的王骀,等等。形残如此,从游者却居然与仲尼中分鲁。奇丑者如卫人哀验它,但卫人不以其丑而憎,“丈夫与之处者,思而不能去也;妇人见之,请于父母曰:‘与人为妻,宁为夫子妾’者,十数而未止也。”这一类残丑者,在一部《庄子》中,几乎都被描写为理想的完人,是精神最为完足者。 中国书法如同绘画一样,宋元以后,不拘于形式的规范与和谐,变形正表现了对于模式的叛离。
    第三,在技巧论上,庄子最重要的贡献是,辩证地论述了技巧发挥的最高境界是忘却技巧。这个见解,在《养生主》庖丁解牛这一段中,被阐述得淋漓尽致!泡丁在技巧达于高峰时,其解剖牛体,“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恢恢乎游刃于余地,十九年解牛数千,而“刀刃若新发于硎”。何以能达此神奇的境界?用厄丁的话说,便是“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
    这一思想,为后世的书画家推崇备至,在创作论上,有极大的意义。技巧的学习,必经由一个逐渐积累的过程,积累到了顶峰,又会返归于忘却技巧的化境,这正是一个从无至有再归于无的辩证发展过程。所以,由此演化,后世论者提出了生——熟——生或拙——巧——拙的意见,其源皆在《庄子》。
    第四,对立原则的创立。
    老、庄论事,善两极化解、两极归一,如有与无、美与丑、黑与白、虚与实、刚与柔等等。它们既对立,又统一,变化无穷,玄妙至极!雄强与雌柔的高度和谐,便呈“婴儿”之态。何谓“婴儿,’?王弼注:“不用智而合于自然之智。”至高至极的统一,必反呈本初的稚态,而唯有大智大巧者,方能达妙境。从色彩说,黑与白本是对立的,但二者的极度冲融,便归于“无极”。所以,我国书法艺术,选择了黑、白,委实含着东方哲理的深奥精神。书法实在是最“玄”的艺术,连骨子里都透着玄理。
    老、庄学理,在印度佛教传人后,不少观念十分契合,所以,魏晋以后,势头颇大。直至近现代,其影响力仍未衰减。
    庄子之反对艺术,是“无为”观念的引申,多少有牢骚性质。惟其如此,反而揭示了艺术规律。后世人读桩,孙,不仅没有视其为荒唐之言,却深受启迪,受益匪浅。所以,庄子之反对艺术,与法家、墨家不同。
    法家的韩非,主张“息文学明法度”,是纯从冷酷的政治观念出发,断非戏言。一部《韩非子》,表现出了对艺术极冷漠的态度,他比他的老师荀况,走得更远。荀况是主张利用艺术以变易民心,他很尖锐地看到了艺术是可以利用以助成王霸之业,韩非则一个心眼在“明法度”上。
    中国艺术史上的一场大辩论,便是荀子与墨子围绕着音乐问题展开的。墨子写《非乐》三篇,荀子则撰《乐记》反驳。墨子是老老实实地在陈说“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不可不禁”乐。荀子则抬出先王,一篇《乐记》,数问“先王立乐”,而“墨子非之,奈何?”很有些上纲的味道。墨子从功利观出发,排斥无助于实用的“乐”。这里的“乐”,实在可以视为“艺术”的代用词。书法,本有实用与赏玩两种性质。墨子所排斥的,从他的学说体系看,当然是那赏玩的一面,至于实用这个方面,自然不在排斥之列,这当然是从他的体系延伸出的。既“非乐”,自然也就“非”其他的艺术。但墨子之“非乐”区别于韩非的“息文学”,韩非的出发点是“明法度”,而墨子只是朴素的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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