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空图的《诗品廿四则》为书家陶胸次

2019-06-19 880 0 举报/投诉

司空图的《诗品廿四则》为书家陶胸次

    司空图(837-908)字表圣,河中(今山西永济)人。诗人,诗论家。咸通进士,官至礼部郎中、中书舍人。自号知非子,耐辱居士,所撰《诗品廿四则》是一篇系统论述诗歌境界与风格的专著。正是受禅宗的美学思想影响,讲求出世的空灵。清人刘熙载称“其有益于书也,过于庚子慎之《书品》。盖庚《品》专为古人标次第,司空《品》足为一己陶胸次也。”该文确实是以佛禅之胸次论诗的审美境界,论诗的“象外之象”、“味外之味”、“韵外之致”。由于他理论认识上的高度概括,因而在美学意义上已大大超过诗文的范围,具有其时代的文艺美学意义和价值。用它来观照书法,几乎就像是专门对书法原理和书法审美效应所作的表述。如其论“雄浑”说:

          大用外排.真体内充,返虚入浑,积健为雄。具备万物,横绝太空,荒荒油    云,寥寥长风。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持之匪强,来之无穷。
                                                            (《诗品廿四则》)

    如果不标明是论诗的美学境界,书法家会更以为是谈书法形象的美学品性。书法的表现,正是以由宇宙万殊构成之理、之道,构成自己具有生命情意的形象。它不是再现现实,而是返回原来的道,体现了原始的浑沌,其抽象形象的审美特征,恰是感悟、概括了现实形、质、意、理后的创造。特别是“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持之匪强,来之无穷”的说法,可以说将书法创造的原理十分精炼、准确地表达出来了:书法形象超于自然形象之外,不是自然形象的再现,然而其创造形象的原理、根据,却是作者得于寰宇之中,人们不能强行把握它,它却又是文字、书法造型取意(意味)的根据。再如论“劲健”的表现和境界之所以造成:

        行神如空,行气如虹,巫峡千寻,走云连风。饮真茄强,蓄素守中,喻彼行
    健,是谓存雄。天地与立,神化彼同,期之以实,御之以终。

    这既是诗的劲健的境界,也是书法劲健美的描述。这些描述,把人们关于各种不同风格境界的审美特征深化了,这对书法创作与欣赏都有直接的意义。诗的美学原理认识,不仅影响诗的实践,也会影响书法审美追求的思考。它讲的全不是法度,而是诗理。司空图所论诗理,帮助人悟解书理了。
    将逸、神、妙、能确定为品书等次,是在五代以后,但逸格中,禅机的透露则是在晚唐。晚唐是中国书法美学思想发展的一个新的转折期。由于盛、中唐积极浪漫主义与严格的法度观念走向极致,便出现了以高闲、鲁光、亚栖、贯休等为代表的自悟其机、自寻其法、自得其意的晚唐书法。  他们的美学思想,常常是用否定性而不是肯定性限制词表述的“不拘常法”、“不主故常”、“不拘常格”、“韵外之致”、“味外之味”……,说清楚了吗?似乎没有。没有说对吗?说对了。以后的历史证明,在这一特定艺术领域里,领悟并实践了它的,便得到了发展;领悟不到或者否定它的,便走向僵化、衰落。“法度”、“诀则”,不讲不行,讲得烦琐、失度也不行。事实证明:越“烦琐”,越难以把根本道理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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