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经:“书法即心法”

2019-06-19 1,643 0 举报/投诉

郝经:“书法即心法”

    郝经(1223-1275),字伯常,原潞州人,后迁泽州陵川(今属山西),由金人元,官至翰林侍读学士,溢文忠。“内游说”的创导者,反对文艺创作者积极主动观察社会,把学习间接经验当做艺术创造中主要的和决定性的因素,认为文中之道、书中之气,无恃山川之助,只要从《六经》等中学习领悟,就能创造。这种在文学上夸大主体,无视自然、社会对主体的陶养的观点,当然是错的。     但是,这种重主体精神作用的思想,反映在书法创作中,与赵孟短等人唯法度模式而无主体的观点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所撰《论书》,收人其《陵川集》,是一篇颇具理论性的书学著作,有一些值得重视的观点。他认为书法是“一技”,它的美的出现和人们对其美的欣赏,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是一种必然的现象:
 

        夫书一技耳。古者与射御并。故三代先秦不计夫工拙,而不以为学,是以无
    书法之说焉。自危栖氏画八卦、造书契,皇领制字,取天地法象之端,人物器皿
    之状,鸟兽草木之文,日月星辰之章,烟云雨露之态而为之,初无工拙之意于其
      间也。
    他还认为字体、书写工具“皆以世变而下”。
        道不足则技始,以书为工,始寓性情襟度风格其中,而见其为人。专门名
    家,始有书学矣。故古之篆法之存者,帷见秦垂相斯,斯刻薄寡恩人也,故其书
    如屈铁琢玉,瘦劲无情,其法精尽,后世不可及。汉之隶法,蔡中郎不可得而见
    矣。存者惟魏太传if I拜沈鸳威重人也,故其书劲利方重,如画剑累燕,斩绝深
    险。又变而为楷,后世亦不可及。楷草之法,晋人所尚,然至右军将军羲之则造
    其极,羲之正直有识鉴,风度高远。观其遗殷,浩及道子诸人书。不附桓温,自
    放山水间,与物无竞。江左高人胜士,鲜能及之。故其书法韵胜道婉,出奇入
    神,不失其正,高风绝迹,邀不可及,为古今第一。……
                                                                (《陵川集》)
 

    后面又论及颜真卿、苏东坡,他说:
 

        颜鲁公以忠义大节极古今之正,援篆入楷;苏东坡以雄文大笔,极古今之
    变,以楷用隶,于是书备极无余蕴矣。(《陵川集》)
 


   

郝经:“书法即心法”(2)

 
 由此,他得出如下结论:
 

        盖皆以人品为本,其书法即其心法也。
        若二王、颜、坡之忠正、高古,纵其书不工,亦无凡下之笔矣。况于工乎?
    先叔祖谓二王,书之(经》也,颜、坡,书之《传)也,其余则诸子百家耳。
                                                            ((陵川集》)

    尽管他对书法的产生、书法美、书法艺术性追求的产生之描述具有主观唯心的色彩(因为人的美的创造和审美意识不是到创造的后期才有的,而人有了实际的创造能力、行为,就同时有了原初的审美意识。只是在人类幼年时,这种审美力和创造力一样,都很低下)。所谓“道不足则技始”也不符合事实。“人是按照美的法则创造的”,也即是说,掌握“道”始有“技”,“技”是“道”被掌握的表现,没有“道”的掌握是无以为“技”的。“寓性情襟度风格于其中”,是不自觉的,从有创造的那一天就开始了。但是,他认识到书中有书家的性情、襟度、风格这一事实,并要求书家培养高尚的性情、襟度以为书法的营养,倒是继承了宋代书学思想的。难得的还在他对东坡书法的充分肯定,不仅赞扬其书品,而且在艺术风格上肯定他“极古今之变,以楷用隶”,是可贵的创造。

    只是由于思想脱离不了儒家经义的束缚,他把充实学养限定为‘.必先熟读六经”,就片面了。对于如何临习古人也定下了模式:

        今之为书也,必先熟读六经,知“道”之所在。尚友论世学古之人,其学
    问,其志节,其行义,其功烈,有诸其中矣,而后为秦篆汉隶,玩味大篆及古
    文,以求皇顿本意,立笔创法,脱去凡俗,然后熟临二王正书。熟则笔意自肆.
    变态自出,可临真行;又熟则渐放笔,可临行草,收其放笔;以草为楷,以求正
    笔,可临章草;超凡入圣,尽弃吐叮,笔动鼓舞,不知其所以然。然后临其正
    草,如是者有年,始可于颜求其正笔,于坡求其奇笔,以正为奇,以奇为正,出
    入二王之间,复汉隶秦篆皇领之初,书法始备矣。

    尽管如此,他把学问修养放在学书的基础上理解。他不仅仅局限于实用需要只学流行的实用书体,而是主张先学“秦篆、汉隶,玩味大篆及古文,以求皇颇本意,立笔创法”,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去临二王,学颜、坡之书,说明他确实将书法当做一种艺术形式来认识的。而且,每一学习阶段的目的要求也十分明确,由正人行楷、人行草,又以草为楷,求正笔,又临章草,超脱凡俗之后,又临今草,最终回到“汉隶秦篆皇领之初”。认为只有从古到今、从今到古,反反复复,多方汲取,转益多师,才会有真正意义的书法。比较来说,他的视野开阔多了。这一点,特别还反映在他关于书法“非自得之于内”的思想中:

        必观夫天地法象之端,人物器皿之状,鸟兽草木之文,日月星辰之章,烟云
    雨霉之态,求制作之所以然,则知书法之自然。扰之于外,非自得之于内也。必
    精穷天下之理,锻炼天下之事,仿佛天下之变,客气妄虑,扑灭消驰,淡然无
    欲,倏然无为,心手相忘,纵意所如,不知书之为我,我之为书。悠然而化然。
    从技入于道,凡有所书,神秘不测,尽为自然造化,不复有笔墨,神在意存而
    已。则自高古闲暇,态难徜徉。直而不据,曲而不屈,刚而不亢,柔而不恶,端
    庄而不滞,安娜而不欺,易而不俗,难而不生,轻而不浮,重而不浊,拙而不
    恶,巧而不烦,挥洒而不狂,顿直而不妄,天矫而不怪,育吵而不僻,质朴而不
    野,简约而不阔,增羡而不多,舒而不缓,疾而不速,沉着痛快,圆熟混成,万
    象生笔端,一画立太极。太虚之云也,大江之波也,悠悠然而来,浩浩然而逝,
    邀然无我于其间,然后为得已。虽云一技,而可以名家也。
 
 
   

郝经:“书法即心法”(3)


    “求制作之所以然,则知书法之自然”,是一个很有价值的思想。传统书法美学思想侧重“天真自然”之美。但这天真自然之美自何而来?不知制作之所以然,何以知书法之自然?他面对这个重大的美学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明确指出书家的创造根据“犹之于外,非自得于内”,反映了他对书法创造心理彻底的唯物主义观点。更为难得的是,他强调“制作之所以然”,得之自然的同时,又强调了一个“化”字,有所感悟又化为无所为而为的创作心意,无所为而为的创造实践。“心手相忘,纵意所如”,乃至“不知书之为我,我之为书”,“我”是书的主体,书是“我”的对象化,深刻揭示了艺术与创造者的真实而确切的必然联系。
    “从技入于道”,从实践中悟道,深化对道的认识,即规律从实践中认识,规律被真正掌握以后,书写就不只是笔墨技巧,而是主体精神的表现,情意的传达。此时,极为生动极为丰富的姿态生于笔端,一画之中体现了宇宙本体。他描述这种创作境界是“悠悠然而来,浩浩然而逝”,只有达到非有意寻求而自然进人的创作境界,“然后为得已”。
    也许有人认为郝经对书法的美和书法的创作讲得太玄乎。对比那只知有唐法,只知按晋唐法式为书的人,确实可能以为他说得太玄。因为这些人只承认书法的技艺,而不理解书法是据自然之理、抒主体之情的创造。然而作为艺术的书法,确实是这样一种创造。郝经才真是继承了虞世南、张怀灌的书法见识,才真正理解了作为艺术的书法创造原理。
    郝经的书法美学理想,集中起来是八个字“高古闲暇,姿唯徜徉”,高尚古雅。优闲自得,无挂无碍,无拘无束地来去。郝经认为万象之精神气象生于笔端,点画挥运体现着太极之道理。他把全部的书写技法统率于这一根本要求之下,把所有技法要求都看做是这一根本派生的。自南朝人以“天然”和“工夫”作为书法美的基本范畴提出以来,还没有人能像郝经将二者的关系明确为“体”与“用”的关系,讲得如此透彻:技不精,无以尽其道;道不尽,就没有用技的意义。用技于得天然,为得天然而用“功”,笔墨不作为独立的形式存在,笔墨是“神”与“意”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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