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爱龙:割裂传统而强调书法的当代性值得检讨

2019-06-19 796 0 举报/投诉

割裂传统而强调书法的当代性值得检讨

方爱龙
 
    中国书法所具有的“传统性”与“普遍性”,已表明其自身具有惊人的艺术传承力和广泛的审美受众量。因此,今天就“书法的当代标准”这一话题展开讨论时,即潜在地表明当前的书法创作在艺术审美等方面已经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艺术价值标准的混乱与失落。这一情况的发生,应该和当代社会客观远离了传统文化的大环境有关。
    书法标淮是书法艺术发展过程中由自发到自觉而生成的衡量原则,因此具有恒定性。书法当代标准的廓清,必须着眼于对书法传统的技法(技)与文化(道)的真正重视。书法艺术的基本技法(核心技能)和文化价值(审美内涵)具有高度的传承性,“会于中和,斯为美善”(项穆《书法雅言·中和》)。令人担忧的是,当代书法的发展似乎正处在面对传统文化而“去意仿徨”的路途上,书法文化有被不断边缘化的危险。技法在被“提纯”的技术化之路上滑行,始终没有能够实现“提升”式的前进。书法的学科化专业之路,不仅没有得到拓宽,反而有渐行渐窄的趋势。由此,导致了当代书法创作家们在创作上的技法“受制”与心灵上的渴望“自由”之间的矛盾,也就生发了书法标准的简单“多样化”。这实质上是传统文化价值遭到割裂现状下的艺术价值萎缩化,是艺术价值内核被无情裂变的现世之相。
    标准必须是宽泛的.但又必须是’‘单核”的。客观审视中国书法的发展之路,我们认为,书法艺术的标准就是其艺术价值。而体现艺术价值的前提是应该遵循“真”(真实性)、“善”(思想性)、“美”(愉悦性)三大原则。同时,艺术家实现最高目标的自身艺术价值,还必须体现出自身作品的“创造性”。“妙人时中”而能“继往开来”,就是为最为可贵的创造。由此,方可观照当代的书法创作与审美。然而,当代书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真、善、美”原则被简单化,“创造性”原则遭到有意无意的漠视。割裂传统文化而强调书法的当代性,则是一种值得检讨的倾向,如:过分重视展览效应,导致作品的“真实性”失落;过分重视狭隘的形式技巧,导致作品的“思想性”失落。过分重视自我情感的宣泄,导致作品的“愉悦性”的缺失。以传统高标作为自觉比照的书法创作,并非短时间内刻意可求。“创造性”需要时间与实践的检验,但当今的书法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急于求成.而这正是导致当前书法审美标准有些模糊与失态的主要原因之一。
    标准又存在于创作家内心。严格意义上的书法创作家必须具有独立的审美思想与独创的艺术风格。一个时代的书法作品构成了一个时代的书法审美主流,这个主流便是当时的“书法标准”。因此,当代的书法标谁便是当代书法家的审美主流。从古至今,都是创作引导了鉴赏与收藏的大势,而决无相反之理。因此,是当代的书法创作趋向决定着当代的书法标准。而在当代,传统文化价值观一再低迷不显,不仅创作家们的传统文化价值观严重缺失导致了创作标准的自我I;1}格,而且欣赏者们的传统文化价值观的缺失更是严重,导致欣赏标准的被动摇摆。
    当代书法创作从历史的延续性上看,大体上与明清以来的书法创作思路较为相近。这种相近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创作上“创作者”“作”的因素占主要份额,二是鉴赏上“鉴赏者”“赏”的优雅姿态被越来越置身于次要化位置。或者说,“赏”者的被动化,让“作”者更加自我。巨大的市场需求,让相当多的作者无暇以精益求精的创作态度来对待自身的每一件作品,这显然又是商业社会〔艺术商品化〕的“合理”结果,这一现象必须前推到“扬州八怪”时期和他们的创作态度与创作“成果”。文人(儒者)的独善其身愈加困难,书法作为文人之间的交流雅事愈难以自持。而在当代,展览和展赛正成为书法竞技的主要舞台,市场与经济正被视为书法“成功”的标杆,商业社会里的“经济杠杆’发挥了真真切切的作用,对无形的传统价值标准形成推垮之力。
    从这个意义出发,我们可以认为,书法的传统标准有一种被割裂的倾向。本应是传统之母所生所育的书法的当代标准也随之受到打压,正统的嫡传地位受到质疑。因此,“书法的当代标准”首先面临的不是构建新标准,而是张扬传统标准。“尊古”自然“出新”。因为从理论上说,我们不需要担心书法的“当代性”问题,任何时代的任何事物都烙有时代的印记,一切的割裂,无疑是自我的毁灭。所以还必须明确,传统的中国书法并无不合时宜之虞,传统与经典既是当代书法的健康因子,也是当代书法健康成长的沃土。重申这一点,并非出于保守,而是出于担忧。
    基于此。应当理直气壮地提出,“笔墨当随时代”不应成为割裂传统(从技法到文化)的幌子。漠视传统而一味沉浸在自我的标准中,实际上不过是面对传统标杆的逃避,从来的艺术自新都须是建立在充分继承与运用古代大师的艺术手段之上的成功创造。尊古出新,“先器识而后文艺”.从文化价值观的回归上去体现艺术价值,从“技”、“道”双修上实现艺术价值,应是确立书法的当代标准的无上原则。

方爱龙
 
杭州师范学院美术教授


作者简介:
 
  1968 年 7 月生,浙江省富阳市人。现为杭州师范学院美术学院教授、院长助理、杭州师范学院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杭州市社会科学院南宋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浙江省“ 151 ”人才第三层次、杭州市“ 131 ”人才第二层次培养人选,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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